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生动物疫病监控中心改扩建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农业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规〔2024〕74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方向)2023年第四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23〕529号)等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院承担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生动物疫病监控中心改扩建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8月28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8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说明理由。反映人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受法律保护。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858190,电子邮箱:gxnynctyyc@126.com。
附件:广西202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生动物疫病监控中心改扩建项目验收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5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广西202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生动物疫病监控中心
改扩建项目验收结果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承担 单位名称 |
项目实施 地点 |
完成情况 |
项目建设 时间 |
下达 投资 (万元) |
实际完成投资 (万元) |
验收 结果 |
备注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生动物疫病监控中心改扩建项目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院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8号 |
改建水生动物疫病监控中心实验室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院质检中心楼2楼整层、科研1号楼2楼东边半层及水族实验楼204房,总建筑面积574.6㎡(改建部分228㎡、修缮部分346.6㎡),新建实验室面积135㎡,总建造面积709.6㎡;购置实验仪器设备77台(套)。 |
2023年7月—2024年12月 |
500 |
497.35 |
经专家评审,认定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