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予以公布。
附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5年6月30日
附件: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频次 |
1 |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检查 |
2次/年 |
2 |
对肥料生产单位进行监督抽查的监督检查 |
2次/年 |
3 |
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 |
2次/年 |
4 |
对渔业活动的监督检查 |
2次/年 |
5 |
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监督检查 |
2次/年 |
6 |
对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
2次/年 |
7 |
对渔业船员培训机构、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
2次/年 |
8 |
对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活动的监督检查 |
2次/年 |
9 |
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
2次/年 |
10 |
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 |
2次/年 |
11 |
对农机维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
2次/年 |
12 |
对蚕种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2次/年 |
13 |
对农药生产、经营主体及农药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
2次/年 |
14 |
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检查 |
2次/年 |
15 |
对兽药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2次/年 |
16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
2次/年 |
17 |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
2次/年 |
18 |
对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 |
2次/年 |
19 |
对植物产品检疫的监督检查 |
2次/年 |
20 |
对病源微生物实验室的监督检查 |
2次/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