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2026年乡村科技特派员和“三区”科技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2026年乡村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桂科特派办〔2025〕3号)要求,经过服务需求征集、科技人员申请、县级管理部门筛选推荐、设区市管理部门汇总审查、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审核、公示等程序,现印发2025—2026年乡村科技特派员和“三区”科技人员名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2026年乡村科技特派员共4194名,组成100个县级服务团(即“一县一团”,见附件1),其中选派型科技特派员2972名、登记型科技特派员1222名。
二、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5〕12号)要求,将重点服务我区49个“三区”县特别是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并符合有关选派条件要求的乡村科技特派员列入2025年度“三区”科技人员,共953名(见附件1)。
三、请各乡村科技特派员(含“三区”科技人员,下同)按照管理办法和《2025年乡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和管理工作要点》(附件2)要求积极开展乡村科技服务工作。
四、请各市、县(市、区)管理部门和派出单位按照附件2要求做好科技服务保障和管理服务工作,组织选派型科技特派员签订服务协议书(协议书格式要求见附件3)。请各县(市、区)管理部门商本级党委组织部,各明确1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一县一团”副团长。
五、2024年获选派但本年度未继续选派,并且尚未完成2024年全年服务任务的科技人员需要继续开展科技服务直至任务完成为止。涉及单位调整的乡村科技特派员,请原派出单位将未使用的保障经费转拨至新派出单位。“一县一团”团长有调换的,请原团长派出单位将未使用的2024年组团服务工作经费转拨至新派出单位。
六、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成员按照国家科技特派团的相关要求开展服务和管理,其中兼任“一县一团”团长的科技特派团团长需要同时做好“一县一团”组团服务管理工作。2025年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成员全部融入“一县一团”并统一按照管理办法和附件2要求开展服务和管理,不再专设自治区科技特派团团长,未获列入附件1名单的原自治区科技特派团成员视为已退出科技特派团。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1-5851235、5889935、5888636。
附件:1.2025—2026年乡村科技特派员和“三区”科技人员名单
2.2025年乡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和管理工作要点
3.广西乡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协议书(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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