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防城港市白龙珍珠湾 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 建设项目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农办渔〔2018〕66号)有关要求,我厅组织验收专家组对防城港市白龙珍珠湾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项目拟验收合格。现将有关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5月27日,共7天。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自治区渔政指挥中心反映(以信函方式反映的以送达日期邮戳为准)。反映人须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受法律保护。
联系电话:0771-5855127,电子邮箱:zihuan1611@163.com,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楼1617室,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防城港市白龙珍珠湾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有关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5年5月20日
附件
防城港市白龙珍珠湾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有关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实施地点 |
建设内容 |
建设时间 |
1 |
防城港市白龙珍珠湾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 |
防城港市海洋局(原防城港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白龙珍珠湾海域 |
建设人工鱼礁区1个,建造投放以钢筋混凝土构件为主的礁体3.8万空立方米,增植马尾藻等大型海藻8公顷,建设礁区人工鱼礁浮标标志4个。 |
2018年6月—2020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