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2025年第二批中央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结果公示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5号)的相关要求,我厅按照县农业农村局主动申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推荐—因素分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审定的程序,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采用定额测算分配、召开项目评审会,对2025年第二批中央转移支付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进行分配。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拟确定以下县(市、区)为2025年第二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县。
马山县、上林县,柳州市柳江区,桂林市临桂区、桂林市雁山区、全州县、兴安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荔浦市、阳朔县、平乐县,梧州市万秀区、藤县、苍梧县,北海市银海区、合浦县,防城港市防城区、上思县,钦州市钦北区、浦北县,贵港市港南区、贵港市港北区、贵港市覃塘区,玉林市玉州区、兴业县、陆川县、博白县,百色市右江区、百色市田阳区、德保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田东县、平果市,贺州市平桂区、钟山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兰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山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来宾市兴宾区、忻城县、武宣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合山市,崇左市江州区、龙州县、宁明县、凭祥市。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5月6日至5月13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5月13日前邮寄或送达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送达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行政办公楼1514室;联系电话:0771-5829707。
干部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