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补助市县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4〕164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经市县申报推荐、专家评审,现对2025年部门预算补助市县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5—11日,共7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24年12月11日前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771—3324703,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35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七星路办公区)1号办公楼408室,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2025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农村能源项目评审情况表(农村能源建设补助)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12月5日
附件名称 | 操作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