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都安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通过自治区级验收公示
根据自治区畜牧站《关于报送都安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核查验收结果审核意见的函》,广西盛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27日组织相关专家对都安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进行了自治区级核查验收工作。专家组严格按照《广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自治区(省)级考核验收销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自治区级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听取了都安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工作汇报,查阅了项目档案、财务账目及其他相关资料,并采用“实地测量+无人机探查”方式对随机抽查的建设场户进行了实地核查。结合项目汇报、资料查阅、实地核查等情况,经质询和讨论,专家组对都安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形成了初步意见,对照自治区(省)级考核验收销号打分表内容进行了赋分,并要求都安县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2024年6月21日专家组根据《都安瑶族自治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整改工作的总结》及项目整改佐证材料进行了第一次审核,2024年9月29日专家组再次根据《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都安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整改情况报告》及项目整改佐证材料进行了第二次审核,并出具了验收意见,同意都安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通过自治区级验收。
现予以公示,公示7日,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4日前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说明理由,反映人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监督电话:0771-5855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