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广西环境可持续乡村发展示范项目申诉处理机制的公示
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广西环境可持续乡村发展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已于2024年4月5日正式生效,贷款金额1.5亿美元,实施区域覆盖广西全区。根据亚洲开发银行《环境与社会保障体系》(ESMS)规定,广西农业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建立申诉处理机制(GRM)。在项目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如受影响者在环境和社会方面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可向广西农业外资项目管理中心进行申诉。受影响者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说明理由;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具体申诉渠道如下:
1.电话申诉渠道:0771-2182980
2.传真申诉渠道:0771-2834644
3.电子邮箱申诉渠道:gxnywzxmek@163.com
4.纸质文件申诉渠道: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135号,邮政编码:530012。
附表:《广西环境可持续乡村发展示范项目申诉处理记录表》。
广西农业外资项目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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