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荐参评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西“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61号)要求,经市县自愿申报、自治区实地核验、自治区评选评议等程序,拟推荐宁明县、灵川县、贺州市平桂区、南宁市江南区参评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自2023年9月21日起至9月25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反映。反映情况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说明理由。反映人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2182607、0771-5659117,传真:0771-2182527、0771-5659031,电子邮箱:gxnynctnjc@126.com、zzqxtc@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