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503号提案的答复(桂农厅函〔2025〕877号)
潘夏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确保粮食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不断夯实我区粮食生产基础。2019—2024年,全区共投入财政资金227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1170万亩,改造提升167.48万亩。截至2024年底,全区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872.4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57.9%。
一、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的建议
一是加大改造提升力度。我区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的原则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截至2024年底,累计改造提升167.48万亩。根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到2030年我区将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781万亩。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23年我区改造提升亩均财政投入标准为1300元,2024年印发《关于明确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的通知》,明确2024年及以后年度改造提升亩均财政投入标准为2625元。同时,先后印发《关于金融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提升的通知》《广西高标准农田建设贷款贴息试点方案》《广西农田建设项目“先建后补”实施办法》,鼓励各地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提高改造提升亩均投入水平。三是合理确定建设内容。指导各地重点对建设标准偏低、设施不配套,工程年久失修、损毁严重等达不到国家标准的高标准农田进行改造提升;对建设内容部分达标的项目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有针对性的改造提升。同时,针对农田基础设施薄弱、已建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偏低、农田设施老化损毁严重的区域,着力更新改造农田设施,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二、关于“探索‘高标准农田+土地流转’相结合的模式”的建议
一是加大土地流转力度。近年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按照自治区部署,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截至目前,广西已建成1个自治区级、6个市级、107个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部分县区合建),已实现所有县域全覆盖。截至2024年底,累计成交农村产权流转交易27810宗、金额124.11亿元,土地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抵押担保627笔,金额26.55亿元。同时,先后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并加强土地流转合同信息备案,引导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截至2024年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达到1299.16万亩,规模流转5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2.27万家,流转土地面积496.87万亩;截至2025年6月16日在全国农村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上备案67870宗,流转面积111.58万亩,覆盖100%的县(市、区)。二是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土地流转。2019年以来,在全区范围大力推广“高标准农田+土地流转”建设模式,鼓励各地在群众积极性高的地区开展“小块并大块”等土地流转工作,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中,主动听取群众对灌溉设施布局、田块整合等实际需求的意见,确保项目设计贴合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截至目前,全区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开展“小块变大块”等土地流转面积24.01万亩,涉及资金7.67亿元。
三、关于“加强管护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是健全管护机制。先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管护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将建后管护情况纳入对各地的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高标准农田评价激励重要内容,压实各地建后管护主体责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下达下一年度任务的重要参考。二是加大管护资金投入。一方面,目前正在对农田建设资金管理细则进行修订,将明确县级可按照不高于当年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财政投入资金的1.5%提取。另一方面,明确各地可通过年度预算、统筹整合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用于公益性岗位或按规定可用部分)、高标准农田评价激励资金等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三是创新建后管护模式。探索推广“工程质量+保险”模式,引入专业保险公司参与建后管护,并鼓励各地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由当地的受益主体对建成设施进行管护。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自治区将继续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探索推广“高标准农田+土地流转”建设模式。一是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持续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政策宣传和解读,调动群众参与项目选址、规划编制、实施、验收和建后管护等全流程的积极性,不断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二是持续争取各类资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继续加强与自治区财政厅沟通协调,在稳定每年财政亩均投入的基础上,在高标准农田内开展土地流转的区域额外增加亩均投入和前期工作经费。同时,指导各地不断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争取其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三是建立健全项目管护机制。在“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工程质量+保险”模式,不断提高高标准农田建管水平。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