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40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农厅函〔2025〕307号)
徐秀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贺州建设北纬22—26°国家级茶树种质资源圃的建议(2025400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贺州建设并申报国家级茶树种质资源圃的建议
农业农村部于2021年印发《关于做好农业种质资源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21〕8号),综合考虑资源富集度、生态适应性和功能匹配性等因素,突出长期性、科学性和公益性战略定位,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了“十四五”期间国家级农业种质资源库布局。2022年以来,农业农村部公告确定在浙江省、湖南省、云南省布局建设由国家级茶树种质资源圃(杭州)、国家中小叶茶树种质资源圃(长沙)和国家大叶茶树种质资源圃(勐海)构成的国家级茶树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同期我区也确定52个自治区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其中茶树种质资源圃7个,分布在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贺州市、崇左市等地。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会同相关厅局指导贺州市参照《国家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管理规范》,以及中央、自治区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等相关项目申报指南,做好项目储备和国家级库(圃)申报前期工作,在中央下一次面向地方组织申报项目时按要求充分准备申报材料,争取中央和自治区产业融合类、种质资源保护类项目资金支持。
二、关于给予贺州市1000亩土地指标建立茶树母本园的建议
2025年1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预安排2025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5〕6号),明确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双百双新”项目等,由自治区核销保障计划指标。贺州市符合条件的茶企项目用地,可在用地报批完成后向自治区申请核销计划指标。同时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预安排贺州市计划指标1500亩用于保障急需建设的项目用地。
三、关于集中向优质种质资源创新驱动型茶企给予更多政策支持的建议
自治区层面于2019年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广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办发〔2019〕117号),提出科学优化区域布局、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加强品牌整合打造等主要任务,加快促进茶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把我区打造成全国最重要的茉莉花茶、六堡茶产区,以及绿茶、红茶重点产区。近年来,贺州市按照自治区打造千亿元茶产业的部署要求,先后出台了《贺州市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贺政办发〔2023〕28号)、《贺州市支持广西六堡茶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贺政规〔2024〕2号)等文件,对贺州市茶产业的总体要求、产业布局、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四、关于重点支持贺州市加快建设紫茶种质资源科研应用机构的建议
截至2024年,我区已建成“广西六堡茶生物学与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广西油茶良种与栽培技术创新中心”“广西六堡茶加工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贺州学院设立茶学专业,梧州学院设立六堡茶现代产业学院,梧州职业学院设立茶叶生产与加工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等。支持贺州市依托平台优势,开展茶树种质资源选育与遗传科研、品质成分与健康功效分析、加工工艺与技术攻关、新产品研究与推广利用等工作。支持引进培育茶产业领域高层次人才,鼓励支持申报八桂学者、八桂青年拔尖人才等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激发茶产业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五、关于“建议自治区立法保护珍贵茶树母本”“有关部门指导加快制定广西原生优质茶树鲜叶标准”的建议
2025年3月新实施的《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明确了古树名木的定义、分级、禁止行为、违法采伐移植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也明确规定对珍贵茶树母本的保护措施及办法。
全国各产茶区适用标准《茶鲜叶处理要求》(GB/T 31748-2015)、广西地方标准《六堡茶鲜叶采摘技术规程》(DB45/T2438-2022)等对茶鲜叶的定义、采摘要求、鲜叶分级、鲜叶管理和运输等方面做了较科学详细的规范,企业实际操作过程可参考。
六、关于为贺州市开展茶树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和发掘利用工作提供更多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议
自治区财政高度重视贺州市茶产业发展,通过统筹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涉农资金,形成合力支持贺州市茶产业发展。一是2024年共下达贺州市中央和自治区衔接资金12.73亿元,截至2025年3月已下达衔接资金10.29亿元,根据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可由县级通过以奖代补与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经营主体培育、采用野生茶的优良品种。二是2024年、2025年分别安排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735万元、720万元,支持贺州市推进广西六堡茶产业集群、茶叶全产业链项目建设,开展贺州市茶品牌宣传推介、完善制茶生产设备等。分别安排355万元、165万元支持贺州市统筹推进种质资源保护工作。三是大力支持茶叶育种科研项目,2024年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创新团队建设资金中安排186万元支持自治区农科院、广西农垦集团等科研团队开展茶叶领域研究,安排425万元支持3个茶树品种选育、茶园设备研发等科研项目。
七、关于提高新获批茶树品种权奖补金,出台广西特有原生茶叶技术研发、市场拓展、基建升级等补贴政策的建议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4〕60号)规定,不得每办理一项工作或开展一项事业都设立一项专项资金;确需设立专项资金的,不得增设与已有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或用途范围相同相近的专项资金。当前,自治区本级无“新获批茶树品种权奖补金”相关专项经费,主要通过中央和自治区衔接资金、中央和自治区农业产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预算统筹支持茶树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技术研发、市场拓展等工作。
下一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会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对接中央部委,加强汇报,争取在“十五五”种业相关规划研究编制时,提高在广西增设国家级茶树种质资源圃的可能性。同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继续支持贺州市野生茶优势区加强基础建设,加大茶树种质资源保护力度,做好相关科研项目储备并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申报指南做好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贺州市茶产业竞争优势,把茶产业发展为助力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