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19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农厅函〔2025〕441号)
王德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全州县农田水利灌溉设施项目建设,保障粮食安全的建议(2025193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2019年机构改革将农田建设职责划转至农业农村部门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实施田块整治、田间道路和灌排设施、地力提升等内容。2019—2024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共筹集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227.2亿元,在全区新建高标准农田1170.39万亩,改造提升167万亩,同步高效节水灌溉建设160.4万亩。截至2024年底,全区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872.4万亩,占全区耕地面积的57.9%,2019—2024年,共支持全州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99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16万亩,改造提升2.2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万亩,建设灌排渠道626.62公里、田间道路99.96公里,小型拦河坝、农用井、泵站、小型集雨设施52座,支持力度位居全区各县(市、区)前列。2025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继续加大对全州县的支持力度,目前正在指导全州县积极申报2025年超长期国债项目,预计申报面积6万亩(新建4万亩,改造提升2万亩),争取农田建设资金1.725亿元。
二、关于加强农田水利灌溉设施项目建设
2023年以来,自治区水利厅共下达资金1.86亿元(中央1.73亿元、自治区0.13亿元),实施全州县灌江灌区、磨盘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目前,两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86亿元,正在开展项目扫尾工作。指导全州县统筹落实各类资金0.15亿元,实施28个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攻坚行动项目,新增恢复灌溉面积2503亩,有效保障了农业生产灌溉需求,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支持
自治区财政厅积极统筹各渠道资金,支持全州县做好农田水利建设工作。一是2024年筹措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资金用于支持农田水利建设。二是下达全州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4亿元(2025年截至3月已下达1.61亿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3421.98万元(2025年截至3月已下达2073.82万元),可由全州县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统筹用于支持包括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项目在内的项目建设。三是2024年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贷款贴息试点工作方案,对符合条件的农田建设项目贷款,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财政贴息。
下一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会同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党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一如既往地支持全州县农田水利灌溉设施项目建设,指导全州县统筹各类资金,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攻坚行动项目建设,做好田间渠系与灌区骨干渠系的衔接,不断完善本地田间灌排设施,提升灌溉能力。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