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316号提案的答复
卢祖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向海图强、发展壮大北部湾海域海洋牧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订出台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办法的建议
为加强国家级海洋牧场监督管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于2025年2月18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级海洋牧场管理办法(试行)》,提出了海洋牧场的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等方面有关规定,并支持海洋牧场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生态补偿资金、金融资本以及其他社会资金参与海洋牧场项目建设。下一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海洋牧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农办渔〔2025〕13号)相关要求,修订海洋牧场管理办法,更好地发挥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典型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二、关于给予海洋牧场项目用地、用海支持的建议
2015年以来,自治区海洋局共审批22宗海洋牧场项目,批复面积2717.598公顷,项目减免海域使用金75869.568万元。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出台《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助力经济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措施》,提出了23条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创新自然资源要素配置;自治区海洋局牵头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初稿,科学统筹布局海域空间,全力支持北部湾海域海洋渔业产业发展壮大。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优化养殖用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55号)精神,防城港市印发《防城港市养殖用海项目海域使用权证、水域滩涂养殖证“两权同发”工作实施方案》,以防城区茅岭镇美丽村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作为全区首个试点。下一步,我区将重点从强化空间规划支持、政策资金支持、海洋立体开发等方面开拓海洋牧场建设格局,修编《广西壮族自治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推动编制现代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规划,统筹现有要素合力建设现代海洋牧场。
三、关于加大对海洋牧场建设投入的建议
“十三五”以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积极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不断强化“人、财、海”等要素保障,累计投入财政资金近9亿元,全力打造广西海洋牧场、“蓝色粮仓”。自治区海洋局印发《广西向海经济发展战略规划(2021—2035)》,明确建设中国—东盟海洋牧场合作先行区,在“十四五”期间安排专项资金22亿元,重点支持生态型牧场建设。自治区财政厅设立“桂惠贷—设施农业贷”,对符合条件的包括设施渔业在内的现代设施农业项目贷款给予2个百分点的财政贴息。防城港市积极引导广西农担公司防城港办事处为白龙珍珠湾海域农户、下游加工及购销经营主体等渔业产业客户提供担保贷款服务,金额累计超过4900万元。下一步,我区将继续统筹各项转移支付资金,做好国家级海上牧场项目申报和设施渔业、智慧渔业等渔业发展项目储备。同时,高标准推进3个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努力打造北部湾沿海渔港群。加快建设海水产品冷库冷链、加工物流、检测中心、交易市场及供应链体系等配套设施,不断深化与东盟国家交流合作,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支持全产业链推进现代海洋牧场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