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160号提案的答复(桂农厅函〔2024〕1200号)
鄢永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五化”措施,有效治理撂荒地,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动交通便利化,打通生产致富路”的建议
自治区有关部门持续推进乡村道路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一是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自治区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有效支持各地开展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切实减轻各地政府筹资压力。印发《广西实施乡村道路“三项工程”深化“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3年全区已实施乡村道路“三项工程”项目37899个,目前累计完成投资97.4亿元。截至2023年底,全区农村公路里程达15.49万公里,全区111个县(市、区)均已实现通高速公路,县县通高速率达100%;“四好农村路”建设迈出新步伐,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率达到98.5%;全区所有建制村已通硬化路,自然村(屯)通硬化路率达89.6%。二是推进农业生产道路建设。自治区鼓励各地充分利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持新建、改建、扩建、硬化一批生产道路,将产业发展所需的配套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机耕路、生产路等田间道路工程等纳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的建设内容。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的项目中含产业道路建设的项目2656个,总投资16.80亿元,其中衔接资金补助16.16亿元;2024年度含产业道路建设的项目2120个,总投资12.92亿元,其中衔接资金补助12.79亿元。下一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等部门沟通协商,为农村道路建设争取更多支持,进一步打通群众生产、出行“最后一公里”,有效缓解并逐步打通制约乡村农业生产交通瓶颈,避免因交通运输难造成土地撂荒。
二、关于“推动设施标准化,促进荒地变良田”的建议
自治区持续推进农田水利建设,不断完善农田基础设施。一是全力加快推进新建大型灌区项目和大中型灌区改造。目前,全区在建的百色水库灌区工程等5个大型灌区项目,总投资278亿元,项目建成后,可新增、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近400万亩。2023年以来,我区共下达大中型灌区改造资金19.78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95亿元,增发国债资金15.13亿元,自治区资金2.7亿元)对3个大型灌区及29个中型灌区实施改造,预计建成后可新增、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162.89万亩,增加粮食产能2.22亿公斤。二是着力完善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工作。自治区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研究建立完善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纳入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农业领域7个提升行动项目,组织推进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攻坚行动,着力解决大中型灌区骨干渠与田间渠系“梗阻”和“最后一公里”问题。2024年3月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区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攻坚行动启动会,全面启动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攻坚行动。三是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抓手,持续推进田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灌排体系,提高道路通达率,提升农田抗灾减灾能力。到2023年底,全区已累计建成2787.6万亩高标准农田。2024年,国家通过增发国债、中央财政补助、中央预算内三个渠道支持广西高标准农田建设162万亩(新建91万亩、改造提升71万亩),并提高财政资金投入标准,进一步丰富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补齐田间基础设施短板;北海市在整市推进高标准农田过程中,拟开展9万亩的小块并大块,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四是持续提升耕地质量。截至2024年6月底,全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4135.44万亩次;水肥一体化、水稻浅湿控制灌溉、地膜覆盖等农业技术推广面积2689.82万亩,均实现同比增长。开展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和施用土壤调理剂等土壤培肥改良技术集成示范,不断提高耕地质量。
下一步,自治区将持续推动水利基础设施建管工作,加快推进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一体谋划、科学规划到2035年的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任务,进一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减少耕地因基础设施不完善而撂荒的情况。
三、关于“推动生产机械化,有效提高生产率”的建议
自治区有关部门不断提高生产机械化水平,切实提高生产效率。一是积极推动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印发《广西机械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专门对农机产业空间布局、产业链等进行梳理和分析,强化顶层设计。鼓励企业由单机制造为主向成套装备集成为主转变,围绕“一大一小”(“一大”指大型大马力高端智能农机装备,“一小”指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农机装备积极开发生产高效节能环保、多功能、智能化、资源节约型农机。二是大力推广丘陵山区先进适用技术。2023年以来,支持建成25个集水稻育插秧、烘干、仓储、加工于一体的区域性水稻产业中心,6个高效机收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21个丘陵山区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三是稳步推进农机补贴工作。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农机补贴政策,全区累计使用糖料蔗生产机械化作业补贴资金5.69亿元,支持开展机械化作业570万亩,建成高效机收示范基地6.75万亩;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11亿元,支持6.89万户农户购买各类农机具9.2万台(套),拉动社会投资22亿元;使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项目资金0.91亿元(含整合资金0.32亿元),支持492个服务主体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84万亩,服务小农户面积67万亩。
下一步,自治区将持续推动我区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助推柳工农机、合浦惠来宝等农业机械制造企业加快探索大型大马力高端智能农机装备、丘陵山区适用小型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支持农机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升农机产品质量。加快推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机械化发展,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足额发放,有效促进农民增收。
四、关于“推动种植产业化,念好农业致富经”的建议
广西立足林果蔬畜糖等特色资源,做大做强特色产业。一是打造形成了粮食、糖业、水果、蔬菜等6个千亿级特色农业产业。全区粮食面积、产量连续4年实现双增长;蔬菜年产量超4400万吨,外调超1000万吨,成为全国最大的秋冬菜生产基地和重要的“西菜东运”“南菜北运”基地;全区水果种植面积超2000万亩,产量超过3200万吨,连续6年全国第一,约占全国的1/8,并且实现时令水果全年上市,月月都有新水果上市;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粮经轮作等多元生产模式,加强“稻鱼”“稻虾”等主导技术模式的研发推广,提高耕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实现“稳粮增收”。二是持续推进品牌建设。2023年新增认定第六批100个“桂字号”农业品牌,认定宾阳县古辣香米等8个项目为第六批广西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项目,上林县上林大米等10个项目为第七批广西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项目。百色芒果、梧州六堡茶入选2023年国家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名单;横县茉莉花茶等14个区域公用品牌入选2023年中国品牌价值区域品牌(地理标志)百强榜,数量排全国第二。同时,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永福罗汉果、荔浦砂糖橘、梧州六堡茶列入农业农村部2023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全媒体公益宣展活动,广西芙叶等18家品牌农业企业参加2023年中国品牌日活动,开展农业品牌宣传292次,累计传播7.9亿人次。三是推动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创新发展。2023年,全区有效期内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获证产品总数达1739个,比2022年底增长29.38%;全区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1531个,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的产品总数达78个,全区6家企业入选首批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
下一步,将持续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稳步扩大绿色优质农产品规模,建立“桂字号”农业品牌管理制度,加大品牌展示展销和宣传推广力度,让更多“桂字号”农业品牌叫得响、卖得好,不断提高农产品效益。
五、关于“推动经营规模化,打好治理组合拳”的建议
自治区持续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促进降本增收。一是规范管理土地流转行为。自治区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明确了流转程序、合同示范文本等,引导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开展全国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填报,做好土地流转备案。特别是引导将撂荒耕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动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和协助解决耕地撂荒问题。全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约1300万亩(含季节性流转和用于农业生产的林地流转),其中50亩以上连片流转的经营主体达2.2万家。贵港市覃塘区等地推广“土地预留转”模式,发挥村党组织、村集体在土地流转中的引领作用,有效盘活当地土地资源,避免耕地撂荒。二是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全区已成立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289个,帮助小农户开展代收代运、代育代插等托管服务面积31.53万亩。2022—2023年,我区统筹1.5亿元资金组织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大力开展农业生产机械化薄弱环节生产性服务,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撂荒耕地进行复耕复种,并对好的经验做法予以推广。平南县三联种植专业合作社流转1200亩撂荒地进行综合整治,于2023年获评为全国第四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我区推荐的“百色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丘陵山区撂荒地复耕复种全程托管服务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入选全国农服进万家活动。三是强化涉农补贴政策引导。自治区建立广西耕地保护激励机制,2022年以来每年安排全区耕地保护激励资金9000万元,对耕地保护及田长制推进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资金激励,激励资金可用于耕地撂荒治理等耕地的保护、建设与管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明确,“对撂荒一年(包含)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引导农户尽快复耕复种;按照“谁种植谁受益”原则,明确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补助、稻谷生产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甘蔗良种补贴、粮改饲等补助(补贴)对象均为种植主体,激发种植主体的生产积极性。
下一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继续加大对新型农机社会化主体的培育力度,加快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落实落细涉农补贴精准发放。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三农”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