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302号提案的答复(桂农厅函〔2024〕1199号)
民进广西区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区耕地撂荒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为农业生产提供支撑”的建议
一是全力加快推进新建大型灌区项目和大中型灌区改造。目前,全区在建的百色水库灌区工程等5个大型灌区项目,总投资278亿元,项目建成后,可新增、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近400万亩。2023年以来,我区共下达大中型灌区改造资金19.78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95亿元,增发国债资金15.13亿元,自治区资金2.7亿元)对3个大型灌区及29个中型灌区实施改造,预计建成后可新增、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162.89万亩,增加粮食产能2.22亿公斤。二是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抓手,持续推进田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灌排体系,提高道路通达率,提升农田抗灾减灾能力。到2023年底,全区已累计建成2787.6万亩高标准农田。2024年,国家通过增发国债、中央财政补助、中央预算内三个渠道支持广西高标准农田建设162万亩(新建91万亩、改造提升71万亩),并提高财政资金投入标准,进一步丰富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补齐田间基础设施短板;北海市在整市推进高标准农田过程中,拟开展9万亩的小块并大块,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三是着力完善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工作。自治区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研究建立完善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纳入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农业领域7个提升行动项目,有力推进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攻坚行动,着力解决大中型灌区骨干渠与田间渠系“梗阻”和“最后一公里”问题。2024年3月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区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攻坚行动启动会,全面启动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攻坚行动。四是持续推进设施农业建设。统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促进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设施种植、设施畜牧、水果产业基础设施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支持茶叶、中药材、油茶等全产业链开发和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农业品牌数字化产地仓建设等项目。2023年全区设施农业产值约2500亿元,我区11个县(市、区)入选全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截至目前,在71个县(市、区)利用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建成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4445个,全区农产品产地低温处理率超过1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2024年,我区整合中央、自治区财政资金超7.16亿元支持204个设施农业项目,重点支持建设温室、大棚和购买先进设备等。五是大力发展电子商务。2024年以来,举办了广西网上年货节、“广西三月三·e网喜乐购”、系列专场直播带货等多主题、多种形式的电商活动,促进电商新模式新业态与农村产业融合,带动农产品上行。开展电商惠企惠民活动,联合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举办特色产业带培育对接会、搭建广西产业带展示销售专区、开展广西商家电商技能培训等,助力县域企业拓展电商渠道。2024年1—4月,广西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4.3%,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17.6%;各类电商培训超5000人次。
下一步,将持续推动水利基础设施建管工作,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全产业链开发及设施农业发展;大力推广电子商务应用,深入实施“数商兴农”,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二、关于“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益,提高农民种植主粮积极性”的建议
一是严格落实惠农政策和资金。2024年,积极争取将稻谷生产补贴等部分涉粮补贴和项目资金纳入直达专户管理,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积极争取落实中央财政资金政策,下达2024年中央稳粮扶粮补贴和项目资金42.34亿元,其中新增4200万元中央粮油单产提升行动资金,用于奖补单产提升效果明显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加大自治区财政支持力度,落实自治区粮食生产激励资金1.3亿元分档次奖励粮食生产成效突出的60个县(市、区),落实自治区粮食生产激励资金2000万元实施病虫害统防统治,筹措5025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组织开展水稻玉米“一喷多促”和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二是不断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抗灾能力。自治区已出台《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在柳州市鹿寨县新建重大病虫疫情区域应急防控设施及物资储备库,建立了农业应急储备机制,指导各地加强农资调运储备,平抑农资市场,全力保价稳供。制定并印发防汛抗旱工作方案、防汛抗旱技术手册,调整组建防汛抗旱应急突击队,提升农业风险防范和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资金支持开展农业防灾减灾、病虫疫情防控等工作,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救灾资金7120万元均已下达各地。三是进一步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农业保险年度工作通知,明确险种、补贴政策、承保机构及有关要求,并下达年度资金配套计划,推进提升农业保险广度与深度。2023年筹措下达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保费补贴37.28亿元,推动全区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达60.15亿元,同比增长26.9%;累计为761.57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2876.21亿元;累计向142.75万户(次)农户支付赔款41.85亿元;2024年提前下达第一批财政保费补贴资金28.76亿元。广西农业保险已涉及水稻、玉米、糖料蔗、花生、马铃薯等多个农作物,保险险种包含物化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种植收入保险、气象指数保险和“保险+期货”等,为农业生产提供多方位的保险保障。四是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广西立足林果蔬畜糖等特色资源,打造形成了粮食、水果、蔬菜等6个千亿级特色农业产业。全区粮食面积、产量连续4年实现双增长;全区水果产量超过3200万吨,连续6年全国第一;蔬菜年产量超4400万吨,外调超1000万吨,成为全国最大的秋冬菜生产基地和重要的“西菜东运”“南菜北运”基地。为推进蚕桑产业稳步发展,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会同自治区农科院等有关单位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桑+粮油”复合种植粮(油)桑复合种植试点,拓展蚕桑产业发展空间。
下一步,将继续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重农扶粮政策,健全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督促加快涉粮补贴和项目资金发放,不断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关于“建立健全耕地流转机制,推进农业集约化和规模化生产”的建议
一是规范管理土地流转行为。自治区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明确了流转程序、合同示范文本等,引导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开展全国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填报工作,做好土地流转备案。2024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研究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实施细则(试行)(送审稿)》,待审定后印发。二是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先后出台《广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和《广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为土地流转提供平台和服务。截至2024年6月,我区已建成自治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广西农村集体资产线上交易平台,有6个设区市、101个县成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部分县区合建),实现了县级全覆盖,有482个乡镇建立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4308个村成立服务点,全区累计成交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超过2万宗、金额超过100亿元,全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约1300万亩(含季节性流转和用于农业生产的林地流转),其中50亩以上连片流转的经营主体达2.2万家,流转土地面积502.77万亩。三是持续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全区共培育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876家,其中国家级58家、自治区级506家、市级1312家,呈梯队式发展。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市场联结带动、要素赋能带动、社会化服务带动、股份合作带动、村企协作带动、非农带动”等典型模式,构建起了全方位、多环节、多链条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当地产业全面发展,带动农户约394.2万户。
下一步,将指导、督促各地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力度,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增强联农带农能力。
四、关于“落实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建立撂荒治理的奖惩机制”的建议
一是推进撂荒耕地治理工作的制度建设。2022年3月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并对6类闲置、荒芜耕地(含因建设项目实施造成耕地闲置、荒芜)提出分类治理措施。2022年12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撂荒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桂农厅发〔2022〕162号),制定14条措施系统推进全区撂荒地治理工作并明确责任分工。2023年9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桂农厅规〔2023〕5号),明确规定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流转土地,承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土地流转合同;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流转合同,有效防止流转土地撂荒。二是持续推进耕地保护田长制。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积极构建耕地保护全域覆盖、信息化、网格化的监管机制,推动开展常态化巡田。全区通过“田长巡”APP已开展巡田281.98万次,总巡田公里数321.11万公里,合计完成50.87万个图斑实地拍照举证,有效推动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三是建立完善耕地保护激励措施。印发《广西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2022年以来每年安排全区耕地保护激励资金9000万元,对耕地保护及田长制推进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资金激励,激励资金可用于耕地撂荒治理等耕地的保护、建设与管理,激发基层耕地保护热情。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及数据共享,持续加强撂荒耕地的管理。
衷心感谢你委对我区“三农”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