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208号提案的答复(桂农厅函〔2024〕1158号)
潘夏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工作部署,强化政策支持,加强创建指导,坚持“姓农、务农、为农、兴农”宗旨,推进“大基地、大加工、大科技、大服务”四要素建设,初步构建形成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引领农业现代化的格局。
一、关于科学优化园区布局的建议
2014年以来,自治区加强规划引领,不断优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空间布局,促进集聚发展,推动园区做大做优。一是接续推进园区提质升级。自治区先后印发实施《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创建方案》《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2016—2017年)行动方案》《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增点扩面提质升级(2018—2020)三年行动方案》《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将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打造成为乡村振兴的样板区。充分衔接相关规划,在大盘子中谋划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高质量建设,将园区发展纳入《广西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中统筹,并提前谋划纳入“十五五”规划考虑重点,抢抓平陆运河经济带规划建设等叠加优势,在平陆运河沿线加快布局一批农产品产地加工、精深加工园区。截至2024年8月,全区累计安排自治区财政奖补资金达到33.41亿元,10年间共扶持创建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650个、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44个,在此基础上,升级打造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9个、现代农业产业园1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9个、农业产业强镇63个,形成以示范园区为引擎、优势集群为骨干、产业强镇强村为基础的梯次发展布局。二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和空间支撑作用。自治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积极指导各市县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因地制宜引导农业产业发展重点区域和农业产业园区的合理布局,充分征求各级农业农村等相关主管部门意见,根据主管部门提出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在规划中优化农业空间用地结构和布局。目前,有13个市级和65个县级总规均已获批实施。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农业发展用地已经可以依据总规开展选址、用地审批等相关工作。三是着力推进平陆运河经济带农业园区建设。“量身打造”空间保障和管控指引,全力支持平陆运河经济带建设,印发《关于做好平陆运河沿线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的指导意见》,优先保障平陆运河建设的合理空间需求,全力支持与保障平陆运河经济带建设,在平陆运河沿线加快布局一批农产品产地加工、精深加工园区,2024年4月推荐灵山县等成功申报创建奶水牛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目前,自治区进一步指导平陆运河沿线市县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编制实施平陆运河沿线示范性村庄规划的通知》有关要求修改完善村庄规划成果,助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关于补齐补强园区产业链条的建议
自治区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25年)》《广西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部署推动农业延链补链强链提升工作,加快补齐产业发展的短板弱项。一是实施农业龙头企业成长倍增计划。培育本土农业企业,打造一批产业链长、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品牌影响力大的领军型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各市县依托农业产业园区扶持政策,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力度,培优扶强,形成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龙头企业梯队,组建乡村产业发展“新雁阵”,扶持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原料基地共建、资源要素共享、联农带农紧密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今年,我区新获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9家(累计58家),拉动全区农产品综合加工转化率提升至70%,力争到2026年达77%以上。二是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和标准体系建设。聚焦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拓展服务领域和模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各类农业园区提供生产、劳务等居间服务。截至目前,全区共有从事种植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2万多家、养殖业1.6万家、加工服务0.68万家、农产品销售及电商服务1.5万家、农业金融保险以及冷藏保鲜等服务0.36万家。三是多方位参与国内大循环农业产业链合作。全力服务“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持续推进广西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和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建设,通过出口基地和“两区”平台建设,组织广西企业“走出去”,不断扩大广西农产品出口贸易。2024年1—6月,广西农产品进出口总额312.5亿元(人民币),其中出口74.9亿元、同比增长15.6%。
三、关于强化资金政策扶持的建议
2017年以来,我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强化资金政策扶持,投入真金白银支持农业园区建设。一是制定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区星级管理办法。对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实行“目标考核、动态管理、能进能退”制度,对初次获评三、四、五星级的示范区,每个分别奖补300万元、400万元或500万元。拓展星级管理模式,对获批创建的自治区产业园每个奖补400万元或500万元,截至2024年7月底,成功打造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44个,大部分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已具备申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条件,有效发挥了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大农业精准招商力度。聚焦产业园区突出短板和全产业链建设关键环节,重点引进一批“三类500强”企业、央企国企湾企、行业龙头企业落户广西,形成“引进一个、建好一个、带动一批”的联动效应,去年成功引进一批补链延链项目和强优企业,投资到位资金551.4亿元。三是促进形成多元化投入。广西各级财政对国家和自治区两级产业园累计投入财政资金超99亿元,其中已投入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方向)7.1亿元,自治区财政资金19.66亿元(其中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资金2亿元、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57亿元、政府专项债券资金5.09亿元),撬动了5倍以上的社会和金融资本投入。
四、关于加强园区发展用地保障的建议
一是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合理用地空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强化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和《强化乡村振兴用地保障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在总规和村庄规划中统筹做好乡村产业用地空间保障,明确用地空间布局的要求,提出可通过实行“增加空间与腾退空间”相挂钩机制,有效盘活、释放现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内部空间和存量用地,破解乡村振兴用地空间规模难题。二是积极探索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出台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指导意见以及配套的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合理调整永久基本农田、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建设用地需求等政策,并下达补助资金5.5414亿元支持62个国家和自治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项目总投资规模约153亿元。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保护了耕地资源,整治验收后腾退的建设用地助力保障了一批农村产业发展用地需求。三是优化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制度。将批次用地(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等3个城市批次除外)审批权限下放至设区市人民政府;将报自治区批准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申报材料由原规定的11项减少到10项;将自治区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申报材料由原“一书四方案”(含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征收土地方案、补充耕地方案、供地方案)精简为《农用地转用方案》;将所有项目的建设用地报批审查时限由原来对20个工作日压缩到14个工作日。目前,自然资源部对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研究出台新的指导文件和实施指南。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将按照自然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坚持规划引领,发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平台作用,以解决城乡区域发展的空间困境、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为导向,利用好土地政策,在强化耕地保护的同时,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重点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建立农业园区项目建设用地准入标准,助力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区建设。
下一步,我厅将联合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等积极推动提案建议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的政策举措,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好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嘱托,把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作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强化监督指导,进一步提高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水平。按照“四步走”策略,梯次发展四级产业园,推进产业园增点扩面、提质升级,引领带动全区农业农村现代化。一是打牢基础。大力推进市县两级产业园创建工作,力争全面形成“一县多园”发展格局,壮大高阶产业园后备力量。二是增点扩面。以市县两级产业园为基础,加大产业园区建设人财物要素保障力度,逐级推进产业园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以国家级为龙头、以自治区级为骨干、以市县级为基础的产业园体系,每年创建8个左右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三是提质升级。支持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县加快推进农业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全面提档升级核心区、拓展区、辐射区发展水平,争当现代农业排头兵,争取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每年推动2个自治区级产业园申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四是巩固成果。按照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标准,指导各产业园围绕高标准基地建设、科技研发、农产品精深加工、销售网络建设、生态农业旅游开发等全产业链环节进行建设,不断提高整体创建水平,力争打造5个以上总产值超百亿元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