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201号提案的答复(桂农厅函〔2024〕1138号)
黄兆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平陆运河乡村振兴示范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坚持一体推进,规划先行谋发展。一是紧扣平陆运河及其沿线发展定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编制平陆运河沿线区域乡村振兴示范带规划,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地市)联合编制运河经济带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总体规划任务分工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二是指导南宁、钦州、北海、防城港、贵港等市履行主体责任,以上位规划为核心依据,细化编制下位实施性、详细性规划,包括但不限于国土空间规划、农业示范园规划、休闲农业规划、乡村振兴规划等,扎实推进运河经济带总体规划及其任务精准落地。截至目前,北海、南宁、防城港、贵港相继印发推动运河经济带总体规划落地实施的细化方案,钦州市已编制相关方案待审定后印发实施。
二、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科学用地保发展。一是大力支持平陆运河沿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做好平陆运河沿线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的指导意见》,指导沿线地市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优先保障平陆运河建设的合理空间需求,统筹兼顾运河建设与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历史文化、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关系。二是重点支持平陆运河沿线村庄规划编制实施。积极开展平陆运河沿线区域村庄规划编制实施专题培训和指导工作,研究制定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细则,对符合国家规定允许调整的,按照要求进行局部优化调整。截至目前,除南宁市及其所辖县(市)外,自治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和运河沿线市县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批复实施。累计协调自治区补助资金2076万元支持运河沿线254个村庄编制规划,160个村庄已完成规划编制。
三、加强海堤保护,建设“生态海堤”促发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水利厅等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政策和资金支持,力争将海河堤工程融入运河项目建设,指导市、县将平陆运河沿岸海堤工程纳入有关规划,推进平陆运河水资源综合利用,谋划建设大型平陆灌区,保障沿线农业灌溉、城乡供水。同时,积极与海洋、气象、林业等部门沟通,多渠道筹措生态海堤建设资金,借鉴防城港市生态海堤建设经验,开展海堤生态化改造、生态保护修复及融合提升工程,打造防洪减灾与文化景观兼备的多元化地方特色标杆。截至目前,实施3个平陆运河沿线海堤工程,下达资金2.89亿元,完成建设海堤长度23公里。
下一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完善运河全域差异化的产业政策、土地政策、人才政策、金融政策等,加快推进运河沿线经济带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沿线重点产业园区集聚发展,培育壮大农林产品深加工、农产品贸易物流等产业集群,传承发展运河沿线乡土文化,引导形成全域生态保护、区域城乡协调发展、跨区域联动协同发展的格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