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354号提案的答复(桂农厅函〔2023〕1054号)
致公党广西区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稳住耕地面积,增强藏粮于地能力方面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藏粮于地重要决策部署,聚焦耕地保护,坚决稳住耕地面积,提高藏粮于地能力。一是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印发《关于切实抓好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广西耕地占补平衡三年攻坚方案(2021—2023年)》等政策文件,着力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积极引导各地转变补充耕地方式,拓宽补充耕地途径,统筹实施土地整治、耕地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落实补充耕地任务,严格实行耕地数量、水田规模和粮食产能3类指标核销制,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稳住耕地面积,保障全区粮食安全。二是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要求,印发我区《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非农化”整治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4年)》,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耕地保护长效监管机制,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挖田造湖和“大棚房”等问题实行“零容忍”,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2021年,我区率先在全国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现已建立健全五级“田长+网格员”组织架构体系,设置2.8万名各级田长、15.9万名网格员,启用“田长巡”APP推动各地常态化巡田,构建耕地保护全域覆盖的网格化监管机制。目前,正积极引导各地建立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的耕地抛荒有效约束机制。
二、关于推进科技创新,提高藏粮于技能力方面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藏粮于技的要求,推进科技创新及转化,提高藏粮于技能力。一是加强种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发布《“十四五”广西科技重大专项(现代特色农业)2022年项目申报指南》《“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二版)》,引导聚焦粮食安全,加强种业科技创新,立项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抗性低镉优质水稻突破性新品种选育与示范”“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关键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等项目。2017年正式上线使用全国种业大数据平台系统,规范种业行业管理以及种业信息数据采集、统计、查询等工作。据行业初步统计,2020年全区优质稻品种推广面积超1400万亩、占全区水稻种植面积的53%以上,2021年超1680万亩、占全区水稻种植面积的65%以上。2023年,继续推进和提升20万亩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据农情统计,截至7月31日,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20.58万亩,完成全年任务的102.88%。二是全面实施广西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行动,加强构建科学防灾减灾体系。组织实施广西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系列行动,2022年,粮食单产达到328.27公斤/亩,同比增产0.25%,再创历史新高。2023年以来,粮食生产稳中向好:夏粮继续保持播种面积、单产、总产量“三增长”,早稻丰收已成定局。粮食防灾减灾方面,我区联合水利、应急、气象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防灾减灾体系,落实粮食生产防灾减灾技术措施。持续推进绿色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和化学农药减量化工作,2023年制定全区化肥减量化工作实施等方案,推进落实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任务6360万亩次,完成推广节水农业技术示范面积1297万亩;2022年广西农药实际使用量(种植业)1.18万吨(折百),同比上年和2015年分别减少约198吨和2933吨,分别下降了1.64%和19.85%。开展酸化耕地治理、化肥减量增效和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评价工作,提升耕地质量。2022年全区耕地质量等级平均为5.82级,比2021年上升0.03个等级。三是积极推进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近年来,我区持续扩大农机购置补贴范围,重点支持粮食及丘陵山区生产薄弱环节急需的机具和设施设备的推广应用。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农机补贴资金,加大农机配套补贴力度,2023年争取到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78亿元,比2022年增加0.73亿元,增长14.39%。持续推进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制定并抓好《水稻机械化种植技术指导意见》等的落实。目前,我区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已达83.65%。
三、关于加强政策扶持,端稳端牢我区饭碗方面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央财政资金政策,加大地方资金投入,有力提升各地抓粮食生产的内在动力,端稳端牢我区饭碗。一是统筹做好粮食生产财政资金保障。2023年以来,累计下达各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双季稻补贴等强农惠农财政资金共59.81亿元,其中,2.22亿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已基本在6月20日前发放到种粮主体手中。着力推动粮食优质优价直补,实施稻谷补贴和粮食收购挂钩以及稻谷补贴与储备粮订单政策,2022年全区优质稻收购价比上年提高0.04元/公斤,每年超过60万户农户享受稻谷补贴与储备粮订单实惠,同时带动全区种粮农民每年增收3亿元以上。2023年我区继续实行稻谷补贴粮食收购政策。二是推动建立粮食生产补贴机制。印发《广西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聚焦提高广西主要粮油作物单产,落实中央财政资金7200万元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模式提高单产水平、强化示范带动。优化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生产激励办法评分标准》,落实自治区粮食生产激励资金1.5亿元,对2022年度粮食生产成效突出的县(市、区)进行激励,其中,不低于10%的资金直接补贴给种粮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调动地方政府抓粮和农民种粮两个积极性。三是建立完善粮食政策性保险机制。截至2022年12月末,全区政策性险种超50个,基本覆盖了广西主要粮食作物等。积极在水稻等农产品中探索开展了指数保险、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等新型险种,实现既保产量、又保价格。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采纳致公党广西区委的建议,并抓好落实。一是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通过高位部署推动、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督查考核和宣传引导,压实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与耕地用途管控要求,确保我区耕地面积、粮食面积和产量不减少。二是落实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聚焦耕地保护与种业振兴,坚持耕地用养结合,建设和完善农业灌溉配套设施,持续提升现有耕地资源潜在生产能力,创新激励措施,捋顺部门职能,补充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工具箱;继续推进科企合力强化育繁推一体化发展,协同调动多级农技推广力量,探索农业科技服务新模式,健全农机农艺农田融合机制,加强丘陵山区农机研发推广,科学抓好农业防灾减灾,推进广西主要粮油作物高产优质品种及绿色高产高效配套技术推广应用,推动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不断巩固提升我区粮食生产综合能力。三是继续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优化补贴发放和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完善粮食生产激励和保险机制,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牢牢把握粮食安全的主动权,端稳端牢我区饭碗。
衷心感谢您委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