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056号提案的答复(桂农厅函〔2022〕1138号)
致公党广西区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田水利项目建设 优化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田水利建设基本情况
2019年机构改革以后,由农业农村部门承担农田建设管理职责,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27视察广西时关于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2011-2018年机构改革前,高标准农田由自治区发展改革、财政、国土、水利、糖业发展办等部门共同建设,经国家评估去重叠及非耕地后,上图入库面积1702万亩。2019年机构改革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职能。2019-2021年累计建成731.5万亩高标准农田,其中,2019年建成260万亩、2020年建成220万亩、2021年建成251.5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建设任务。2022年新立项建设高标准农田240万亩,同步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农田10万亩,并对15万亩以上的农田水利设施进行修复。截至目前,我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已累计完成建设2661万亩,占全区耕地面积4961.46万亩(国土三调数据)的53.6%,为保障全区粮食安全、促进农业产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得到农业农村部的肯定,近三年在全国的排名逐年提升,在国家对2021年高标准农田督查激励评价中排第11名,在19个非粮食主产区名列第2(粮食主产区有名额倾斜)。
在支持北海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2011-2018年自治区各部门共支持北海市建设高标准农田约90万亩。2019年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共3亿元支持北海市建设高标准农田22万亩,改造提升2.5万亩,目前已建成15.03万亩,建设塘坝、小型拦河坝、农用井、泵站、小型集雨设施等192座,修建疏浚排灌渠(管)道185公里,新建改建机耕路和生产路370公里,新增和改善灌溉排水达标面积8.85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到2023年北海市累计将建成高标准农田112.79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约73.6%,高于全区水平。
二、关于委员所提建议的回应
(一)关于“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发展”的建议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每年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都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下达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内容。2021年以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报送多篇有关农田建设的专题报告和政务信息,得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批示指示13次(其中刘宁书记批示3次)。自治区党委刘小明副书记、自治区政府方春明副主席多次主持会议专题研究高标农田建设工作。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已列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政府绩效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田长制考核的内容,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层层压实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三是注重科学规划。今年1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桂农厅发〔2022〕10号),明确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建设内容,到2030年,全区将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389万亩,同步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0万亩。目前,各市、县(市、区)正在开展市、县两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编制工作,将建设目标明确到区域、地块和时序,将县级规划细化到项目库阶段,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力争到今年底前形成自治区、市、县三级农田建设规划体系,为今后农田水利建设提供更加科学的指导。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为向社会宣传农田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成效、目标要求,2022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在农民日报、人民日报发表有关高标准农田建设系列工作宣传报道3篇,在广西日报发表宣传报道4篇。同时指导各市、县(市、区)通过广播、电视、标语、宣传单、自媒体、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重要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农田基础设施的保护意识和参与日常管护的积极性。
(二)关于“多渠道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的建议
一是统筹加大投入。2021-2022年,共争取自治区财政资金187.47亿元支持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积极争取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补助资金24.19亿元,比2021年增加约1亿元,中央亩均投资从2021年的948元提高到1008元,亩均增加60元。努力争取今后逐步增加亩均建设标准至3000元。此外,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2年还争取自治区财政安排4000万元,对上一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积极主动、任务完成质量高、建后管护效果好的市、县(市、区)予以激励支持,其中北海市获得300万元。
二是争取提高亩均标准。目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正会同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向国家和自治区争取加大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投入力度,预计明年自治区建设补助资金亩均将从500元提高至700元,国家建设补助资金亩均将从1000元提高至1300元,累计亩均将达2000元。
三是探索多元投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于2021年12月印发《广西农田建设项目“先建后补”实施办法》,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市、区)通过先建后补、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形式引导金融及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市、县(市、区)充分利用土地出让收益、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等,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力度。今年7月国家出台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文件,目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正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对接,下一步将积极探索试点,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融资问题。
(三)关于“建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的建议
一是明确管护主体和资金来源。2020年印发的广西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职责,并明确县级可从每年下达的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中按不高于1%提取管护经费用于全县范围内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工作,解决农田设施建后由谁管、怎么管、资金从哪里来的问题。
二是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近几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会同水利、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稳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目前,全区已实施农业水价改革1031.42万亩,当前主要涉及大中型灌区农田设施,下一步还将扩大改革实施范围。经初步定价,当前大中型灌区终端平均水价0.1元/方,小型灌区平均水价0.3元/方。通过水价改革,进一步扩充管护经费来源,积极探索建后管护长效机制。
三是全面推行田长制加强农田管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去年9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意见》,由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担任总田长,由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部门共同牵头推动,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制”工作格局。目前,全区各级设置田长28126名,落实网格管理员157396人。通过充分利用田长制工作平台,加强对农田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属地整改,将进一步加强对农田设施的有效管护。
(四)关于“调动农民主动参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理维护积极性”的建议
当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和自治区财政厅已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各地注重项目建设完成后管护责任的落实,已竣工验收的项目要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及经费,健全管护制度,确保长久发挥效益。充分发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高标准农田设施管护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涉农企业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日常管护。同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及时收集整理各地管护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区进行推广。
(五)关于“开展农田水利基础研究做好技术支持”的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技术支撑体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参与研究起草《广西高标准农田建设预算定额及概估算编制规程》《广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导则》《广西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评价技术规程》等系列地方性技术标准文件,启动建设智慧农田等信息化平台,完善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度管理和技术支撑体系,为规范项目建设夯实基础。
二是强化工作力量支撑。2019年机构改革后,农业农村部门承担农田建设相关职能,但由于缺乏专业人员,很多市、县(市、区)只有1-2人负责此工作,同时缺乏工作经验,自治区、市、县(市、区)都未能建立相关技术支撑单位。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正积极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反映,争取得到有效解决,同时也要求各市、县(市、区)适当增加专业技术人员和机构。目前,自治区层面主要通过采购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如:自治区水利厅的水科院、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生态修复中心等。
三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近年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每年都多次组织到各市、县(市、区)进行调研指导,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每年组织举办线上和线下专题业务培训各1次,组织开展全区农田建设现场推进会1次,覆盖各市、县(市、区)业务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地农田建设管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与前两年相比有了较大提升。
下一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署要求,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持续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分析、深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在努力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支持的同时,积极会同自治区水利、财政等部门全力推动全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
感谢你委对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