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一)认真抓好组织部署落实。一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履行职责,我厅主要领导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协同联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明确厅属各单位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对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二是为全面贯彻落实《2019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桂法办通〔2019〕6号)精神,进一步明确2019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和分工,我厅年初就印发了《2019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依法全面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原则编制和公开权责清单。2019年5月,我厅印发和公布市、县(市、区)两级权责清单782项。通过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自治区、市、县(市、区)的职权,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依法保障的权利监督和协调机制,有效推进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
(三)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做好立法工作。一是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针对广西柑橘种植面积和产量居全国第一位,广西也是柑橘黄龙病老发生区和重发生区的现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我厅主动配合自治区人大通过立法调研、条文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系列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于2019年9月27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得以通过,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为我区柑橘黄龙病有效防控提供了法规保障,也填补了我国柑橘黄龙病防控的地方法规空白。二是办理人大和区直相关部门等立法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共38件;办结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芒果产业保护条例、横县茉莉花产业发展进行立法和关于加强全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3件人大建议。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一是坚持执行依法决策机制。制定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比如每年的财政支农资金和补助市县的项目立项,我厅都围绕全区农业重点工作,形成项目申报指南初稿,经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合法性审查后,由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形成项目申报指南以正式文件印发。各地项目申报后,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业务处室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厅党组会议决定的形式来确定实施项目,并将结果在广西农业信息网上发布。项目实施后,还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和跟踪问效,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并作为下一年度项目安排的参考。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进行审查,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进行备案,以确保我厅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与宪法、法律、法规精神一致。年内,我厅对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均已备案。三是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18年以前印发的规定事项仍属于农业农村厅管理的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梳理规范性文件49件,其中,建议保留23件,建议修改13件,建议废止11件,失效2件。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积极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3月29日,印发了《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深化我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结合我区实际,我厅配合自治区编办研究形成改革的统一政策口径,指导市、县(市、区)开展改革工作;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情况分阶段召开了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改革工作座谈(推进)会,同时专门派出3个工作组织深入各地进行督导,推动市、县(市)改革工作。二是印发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农业农村部和自治区的要求,我厅出台了《广西农业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广西农业系统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广西农业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全面提高我区农业行政执法质量、优化执法环境提供有力保障。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四是组织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组织专家对各市年度选送的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及时通报评查结果,以提高案件的办理水平和案卷质量。通过评查选送5个案卷参加农业农村部组织的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评选,有4个案卷被农业农村部评为优秀案卷。
(六)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强化。我厅通过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广西农业信息网,公开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权责清单、许可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等内容,年内,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共665条。二是主动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网址、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信息长期在广西农业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的投诉和监督。
(七)依法有效化解农业农村领域矛盾纠纷。一是及时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年内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起。二是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年内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16件,其中,农业农村部转来11件,自治区信访局转送37件,自办68件,接待来访群众54批次251人,对所有来信来访,我厅都已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完毕。
(八)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工作。根据《广西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印发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的通知》,活动期间充分利用现代传播手段,如电子屏幕循环播放、微视频、微信等短信等平台,广泛宣传宪法及农业法、土地承包法、种子法等涉农法律法规;同时深入开展“宪法进农村”宣传活动,在全区农村形成学宪法、学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氛围。二是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法治进乡村公益讲堂、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开展农资打假、水生野生动物科普知识问答竞赛,以及把普法教育与机关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法治宣传内容纳入机关文化宣传栏建设之中等多种形式,拓展法治宣传阵地,推动普法工作的开展,有效提高全区农业系统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能力和办案水平,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和系统干部学法用法,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把法治课程作为农业农村部有关培训的必修课,年内举办10多期培训班,对1000多名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二、存在问题
对照新形势和任务,结合机构改革后新职能新定位,我厅法治建设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管理制度建设相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需求还存在差距;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有待提升,依法治理方式方法仍需加强。
三、意见建议
(一)继续抓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落实,建立和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全区上下通力合作,各地主动与当地编制部门沟通,采取一切措施全力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力争实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年内能完成,实现区、市、县(市、区)全覆盖。
(二)加强学习和培训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人员培训和素质提高,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法定程序执法办案,树立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良好形象。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