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8年,我厅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农业农村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部门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效。
一、任务完成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结合我厅工作职能,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为抓手,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1.持续抓好农业行政审批工作。
我厅根据自治区的要求,通过配备身份证识别器等设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行网上办理、优化改造办事流程等综合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全年受理政务服务事项1462件(其中行政许可件1301件,其它政务服务事项161件),咨询件101件,通过采取综合措施,提供优质服务,实现了4个100%和4个0记录,即100%的事项做到一次性告知,100%的事项在承诺时限内办结,100%的评议结果达到满意,100%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在政务中心办理,经办事项0差错、0投诉、0违规、0复议。
2.推进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编制发布“一事通办”事项清单。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一事通办”利企便民改革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一事通办”利企便民改革办事清单的梳理和编制工作。通过横纵对照,沟通协调,组织各业务单位编制“一事通办”清单,对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特殊环节、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等方面的52个要素进行修改完善,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严格把关,经过十多次审核与修改,最终梳理出85项“最多跑一次”事项,1项“零跑腿”事项并编制“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3张清单。
(2)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根据全区“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本系统清理审批服务中的模糊、兜底条款,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摸底证明事项总数为158项,提出取消证明数为63项。梳理编制了农业系统区、市、县、乡、村五级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理规范清单,完成了清理任务。
(3)做好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工作。对诚实守信的企业群众办事实行“容缺后补”。组织制定了我厅《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在广西农业信息网上向社会和公众公布;组织窗口按照公布清单和广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规范开展容缺受理工作。窗口政务服务事项可容缺受理事项15项,可容缺申请材料达到29项。
(4)抓好“一事通办”改革。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一事通办”改革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一事通办”利企便民改革办事清单的梳理和编制工作,按照公共服务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适用依据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事流程统一、业务经办流程(流程图)统一、办理时限统一、表单内容统一“八统一”的要求,梳理出85项“最多跑一次”事项,1项“零跑腿”事项,编制出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八统一”的“一事通办”改革事项,完成了《农业系统“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成果表》,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实施,指导市县“一事通办”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和权责清单标准化工作。同时,还通过QQ群、微信、电话等指导本系统市、县、乡编制“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3张清单。
(5)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依托政务服务4.0系统与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把“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3张清单录入政务服务4.0系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办事清单的上线运行;把广西农业农村信息网链接到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与广西政务服务网同源发布,进一步强化部门电子政务协同联动,推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开放共享。目前,我厅100%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网上申请、网上预审查和网上办理功能,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协同办理。组织全区农业系统开展电子证照的梳理、填报、汇总工作,汇总整理各级农业部门上报的电子证照事项,把20个农业证照、批文的模板、证件要素等2300多条信息归集到自治区电子证照库系统,为畅通行政审批信息共享打下基础。
(二)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我厅大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有力推进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严格按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3号)、《广西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自治区政府令127号)等相关要求,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规定,我厅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实施、报送备案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2018年,制定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管理规定(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自治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和认定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业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草原管理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定》,按要求做到了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按时报备。
2.积极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和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209号)要求,我厅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进行了自查自纠和清理。根据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涉及我厅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共42件,其中,不属我厅起草或牵头、建议转其他部门办理的7件,没有文件原文的4件,建议修改1件,建议废止0件。清理情况详见附表1。同时,我厅对本厅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共梳理规范性文件65件,其中,建议修改0件,建议废止 8 件。
(三)继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我厅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有关合法性审查的具体规定,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行政机关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机制。2018年,我厅代自治区人民政府起草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以及我厅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均按照决策提出、调查研究、咨询论证、征求意见、公开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结果公开等程序进行。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厅大力抓好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通过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等措施,有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相关制度;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四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五是制定农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裁量权适用规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49号)要求,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业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草原管理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定》,并于2018年11月26日印发实施。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我厅通过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厅党组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通过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公开联系方式,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厅通过门户网站广西农业信息网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相关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情况,并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网址、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信息长期在广西农业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的投诉和监督。二是持续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从2005年以来,我厅已连续14年开展全区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每年组织14个市推荐优秀案卷参加自治区农业厅和农业部评选。2018年,共评选出全区农业系统优秀行政处罚案卷13卷,并推荐2个案卷参加全国农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评查,2个案卷均被评为全国农业执法优秀案卷。通过案卷评查活动,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我厅进一步健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为重点,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按照我厅主要领导提出的“信访工作无小事,要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谋划和推动信访工作”的要求,不断创新信访工作理念,畅通信访接访渠道。信访日常工作除了加强专人日常值班,耐心接访倾听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帮助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外,厅分管领导多次参与接访并不定期带队深入基层开展信访工作调研指导。一年来,全厅共处理来信来访48件。其中国家农业农村部转来信3件、自治区信访局转送信访事项30件(中央第二巡视组2件、复核1件、同一事项网上投诉17件)、自办15件;接待来访群众90多人。来信来访的内容主要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征用、安置、农田保护、种子经营、项目申请、基层兽医待遇、机构改革后人员待遇福利、危旧房改造项目等内容,对所有来信来访,我厅都已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我厅加大力度抓好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工作,执行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有效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5 单位《关于印发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司通〔2017〕155 号)要求,我厅及时下发通知,组织全厅工作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 2018年,参加考试人数138人,参考率100%,合格率100%。二是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办法》, 抓好厅领导班子学法,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专题学习宪法、法律各1次,学习党内法规2次。
(八)加强组织保障抓落实。
我厅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履行职责,明确我厅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明确厅属单位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此同时,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广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主要成效和工作亮点
2018年以来,我厅认真履行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工领导具体抓,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协同联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出现了一些可喜的亮点。
(一)行政审批受理办理创造新的纪录。2018年,我厅行政审批窗口通过改革,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全年受理政务服务事项1462件,办件量是2017年的4.4倍,实现了4个100%和4个0记录,即100%的事项做到一次性告知,100%的事项在承诺时限内办结,100%的评议结果达到满意,100%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在政务中心办理,经办事项0差错、0投诉、0违规、0复议。
(二)“一事通办”改革工作成效明显。新华网以“农业行政审批改革助力广西现代农业发展”为题,宣传报道了我厅“一事通办”改革的做法:农业部门围绕“一事通办”等配套改革,编制“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3张基础清单,梳理85项“最多跑一次”事项,1项“零跑腿”事项;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梳理自治区级证明材料158项,取消63项,保留95项;推进审批事项标准化,逐项规范市县行政权力事项,形成《自治区农业系统“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成果表》并应用于市、县农业部门;同时,依托互联网+、广西农业云平台、完善网上行政审批服务系统,通过再造和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实现“线上”与“线下”紧密结合,为广西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优质服务。
(三)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再创佳绩。从2005年以来,我厅已连续13年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我厅在全区各地通过自查、互查和抽查形式,对全区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组织14个市推荐优秀案卷参加自治区农业厅和农业部评选,每年评选出广西农业系统十大优秀行政处罚案卷。2018年推荐2个案卷参加农业部优秀案卷评选,全部被评为农业部优秀案卷。
(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我厅以抓好农业扶持项目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决策为重点,大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程。每年的项目立项,紧紧围绕我区农业重点工作,深入各地各单位广泛调研,在充分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项目申报指南初步意见,经反复修改并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再经过合法性审查,最后由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形成项目申报指南以正式文件印发。各地申报项目后,我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有关财经纪律和项目管理制度要求制定项目评审方案,经厅党组会议审议后组织项目评审。项目评审主要采取专家评审和竞争性答辩两种方式,重大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县领导到会答辩,厅领导亲自参加评审。评审组成员由代表不同单位的专家组成,专家在评审会上独立发表评审意见,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或评分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项目扶持对象、扶持金额。评审结果由专家签字确认,并经厅党组集体审议通过后列入部门预算。与此同时,项目评审结果在广西农业信息网上发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项目实施后,我厅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和跟踪问效,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社会公众意度测评。
(五)法律顾问工作明显加强。我厅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的具体要求,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律顾问队伍。2016年以来,聘请1家法律顾问单位作为我厅的法律顾问。从2018年开始,我厅聘请2家法律顾问单位,每家法律顾问单位都有2-3名律师为我厅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治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保驾护航。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待深入。我厅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主线,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即“放管服”)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于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新增职能的行政审批事项需要接管,审批流程需要优化,审批人员需要进一步培训培养。
(二)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需要提高。我厅的重大决策、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扶持项目,虽然决策前通过我厅网站向社会公布,但是公众参与热情需要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厅已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以及重大行政决策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的论证机制。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论证,但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尚待完善。
(四)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有待加强。一是基层农业行政执法机构性质不一,现有执法机构有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等多种类型,不同机构的人员工资、经费水平不同。二是行政执法人员保障机制有待完善,岗位定期轮换等工作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对长期在一线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在评优、奖先等方面优待不明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农业农村部的部署要求,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针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薄弱环节,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工作力度,以深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为主线,在过去两年“放管服”改革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工作,实现放得下、管得好。积极配合自治区开展新一轮的机构改革,机构改革完成后,抓好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衔接工作,完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积极配合自治区清理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我厅的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三)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针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还不够高的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同时,大力提高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扶持项目的公众参与度,通过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以及重大行政决策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的论证机制,完善风险评估机制。
(五) 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针对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方面的问题,加强调研,理清思路,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抓好新一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按时按质改革相关工作。
(六)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的部署和要求,配好配足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人员,指导和帮助基层农业行政执法机构改善工作条件,调动基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推动农业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