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桂政办法〔2017〕3号)要求, 2017年,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农业部的指导支持下,我厅紧紧围绕《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 年)》要求,结合部门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2017年,我厅以大力抓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为重点,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推进“放管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梳理我厅行政许可事项25项,并印发《自治区农业厅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及时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精神,依法及时调整涉及我厅行政许可事项3项,向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报送《自治区农业厅关于请予农业行政许可项目进入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函》,申请将调整后的行政许可事项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针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印发《自治区农业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决定的通知》,提出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再审批或核准,将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与日常监管工作相关责任落实到了相关业务单位以及审批与监管的各个环节。2017年,国务院审改办调整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中,涉及增加我厅行政许可事项3项,我厅组织相关业务单位研究部署新增的3项农药许可事项,向自治区审改办提出调整农业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
(二)厘清权责关系,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积极构建“清单式管理”制度框架,从制度上规范权力运行。我厅在2015年推行权力清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将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相对应,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实现权责一致。调整后,我厅权责清单共有行政权力事项(含自治区农机局)49项,与行政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306项。其中,行政许可25项,与之对应的责任事项151项;行政处罚8项,与之对应的责任事项64项;行政征收1项,与之对应的责任事项5项;行政检查2项,与之对应的责任事项10项;行政确认6项,与之对应的责任事项33项;其他权力7项,与之对应的责任事项43项。通过清单的形式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推进权力规范运行、阳光运行。与此同时,我厅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1号)要求,制定了《编制和优化市县乡农业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14个市集中审核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形成对全区14个市的流程审核意见。
二、积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2017年,我厅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为抓手,有力推进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积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放管服”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7〕167号)和自治区法制办《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桂法制函〔2017〕552号)要求,我厅依法对“放管服”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总数37件,其中拟废止“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自治区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拟修改“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自治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拟废止“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自治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已废止“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自治区政府规章1件;拟废止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的自治区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拟保留的“放管服”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的自治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9件。
由于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中表现出色,在2017年全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上我厅受到了自治区法制办的表扬。
三、大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017年,我厅以抓好农业扶持项目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决策为重点,大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程。
(一)科学设立项目。我厅紧紧围绕我区农业重点工作,深入各地各单位广泛调研,在充分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项目申报指南初步意见,经反复修改并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形成项目申报指南以正式文件印发。项目申报指南通过广西农业信息网以及各市农业部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开组织项目申报。
(二)对项目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近年来,我厅大力加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2015年,我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根据制度规定,我厅重大行政决策经过下列程序:决策提出、调查研究、咨询论证、征求意见、公开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结果公开、实施监督及评估修正。2017年,我厅对农业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均通过合法性审查。
(三)公开公平公正评审项目。项目评审前,根据有关财经纪律和项目管理制度要求制定项目评审方案,经厅党组会议审议后组织项目评审。项目评审主要采取专家评审和竞争性答辩两种方式,重大项目由项目县领导到会答辩,农业厅厅领导参加评审。评审组成员由代表不同单位的7—9名专家组成,专家在评审会上独立发表评审意见,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或评分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项目扶持对象、扶持金额。评审结果由专家签字确认,并经厅党组审议通过后列入部门预算。
(四)公开评审结果。项目评审结果在广西农业信息网上发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项目实施后,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和跟踪问效,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社会公众意度测评。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17年,我厅大力抓好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通过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等措施,有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结合全区农业系统实际,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系统行政调查取证和告知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严格按程序执法,加强监督检查,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四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五是统一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和程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49号)要求,对照农业系统行政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将农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3种执法类型98项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成367种行政裁量权基准,用法治规范自由裁量权。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017年,我厅通过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通过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为重点,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为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厅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一服务两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相关工作由厅办公室1名干部和信息中心1名干部具体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相关工作部署,我厅制定了《自治区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自治区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自治区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试行)》《自治区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办法(试行)》和《自治区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需公开的信息根据以上制度审核合格后对外公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厅通过门户网站广西农业信息网开设了“信息公开”专版,以及“要闻快报”和“三农资讯”专栏。2017年广西农业信息网3个主要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信息发布量累计达到820条。我厅每个工作日的重要政务都及时公开,2017年公布了自治区农业厅重要会议、重大政务活动,并转发重要农业动态信息共820条,及时公布粮食和经济作物生产统计信息9条,公开应急动态和应急常识80条,发布自治区农业厅和厅直属二层单位采购招标信息、中标公示等信息87条。在人事信息方面,我厅在广西农业信息网的政务公开栏目设立专门的人事信息和农业厅工作简报专栏,发布人事招聘、项目实施等信息。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了人事任免、领导干部公示、自治区农业厅及厅直属二层单位公开招考相关的职位招考、录用条件、程序、公示、结果等信息15条。在行政权力运行信息方面,公开了我厅行政事业收费单位和相关收费情况,并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网址、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信息长期在广西农业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的投诉和监督。在广西农业信息网公开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信息323条。在财政资金信息方面,公开我厅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和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同时在广西农业信息网公开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目录》,及时公布经财政部门和物价部门批准的本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执收单位名称、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备注、相关项目申报指南及财务管理办法等信息。
从2005年以来,我厅已连续13年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2017年10月,我厅在全区各地通过自查、互查和抽查形式,对全区2017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并组织14个市推荐优秀案卷参加自治区农业厅和农业部评选,我厅评选出广西农业系统十大优秀行政处罚案卷,其中1卷被评为农业部优秀案卷。由于在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中表现出色,在2017年全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上,我厅受到了自治区法制办领导的表扬。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17年,我厅大力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在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应诉水平、完善行政裁决制度的基础上,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为重点,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我厅按照热情细心接访,强化责任落实,规范信访秩序的工作要求,围绕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一个根本好转、两个明显下降、三个坚决防止”目标,厅信访办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对涉及土地经营确权、职工安置和职工养老保险等信访突出问题进行专项跟踪整治。全厅系统除来信、来访比往年略有所上升外,信访形势总体保持平稳。我厅的主要做法:一是强化厅领导“包案”,高位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如种子公司职工上访问题,我厅成立了专门的协调领导小组,由厅党组副书记任组长,分管相关业务的副厅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作为小组成员,分工落实责任。二是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认真做好信访来访办理工作,及时转发《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积极推进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通知》《农业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参与和开展按照法定途径处理信访投诉的专题培训,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2017年我厅共收到群众来信41件,其中自治区信访局交办10件、主席信箱1件,接待群众来访11起,我厅信访办均按要求做好登记、转办、督办、回复等各项工作。党的十九大期间,根据自治区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我厅信访办每天16:30前按时向自治区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和自治区信访局进行“零报告”,真正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三是加强督查,确保措施责任落实到位。我厅信访办采取电话访问、明察暗访等形式,对信访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督查。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抓好厅领导班子学法。组织厅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系统学习《农药管理条例》《种子法》,并请专家讲授《行政执法风险》。二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通过举办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邀请自治区法制办有关领导和我厅法律顾问讲课。同时,组织全区农业行政执法骨干参加农业部执法培训。全年共培训执法人员200多名。三是抓好普法培训及考试,组织厅机关和厅直属相关单位公务员进行普法培训考试,考试合格率达100%。四是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农业系统法律宣传教育。配合自治区在全国“12.4宪法日”开展农业系统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布置宣传展板5块,悬挂横幅5条,现场解答群众咨询300余次,同时,通过农业信息网进行即时宣传报道。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2017年,我厅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明确我厅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严格执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厅领导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我厅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为了更好地推动农业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我厅进一步完善了法制工作机制,加强监督,规范建设执法队伍。三是推行法治建设考评制度。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我厅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每年都全员参加普法培训和考试,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和督办事项,加大日常考评力度,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九、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安排
2018年,我厅将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 年)》要求,大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动态化管理。二是继续抓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工作,加强农业领域立法调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三是大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提高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四是进一步抓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五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提高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效果。六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