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http://fpb.gxzf.gov.cn/,以下简称部门网站)上可查阅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综合处联系(地址:南宁市新民路34号,邮编:530012,电话:0771-28115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起步之年。2021年5月9日,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厅发〔2021〕23号),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具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和十二届一次、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资金项目等各类重点信息主动公开、强化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切实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抓好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以下简称衔接资金)公告公示。一是自治区层面:我局将2021年度各批次衔接资金分配结果全部在资金文件下达7个工作日内在部门网站上公开且保持长期有效,每个批次衔接资金的使用要求专门做成简单明了、生动鲜明的信息在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公开,涉及衔接资金167191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38277万元,自治区资金633633万元,资金公告公示率达100%。二是县级层面:各县均第一时间通过县级政府平台权威发布衔接资金项目信息,2021年广西县级公告公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合计212亿元,资金公告公示率达100%,公告公示的内容涉及年度项目库建设情况、年度项目计划、年度项目完成情况,公告内容完整、真实、规范,获得社会公众的好评。三是村级层面:全区坚持将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情况作为各级督查、检查、暗访的重要内容,着力打通信息公告公示的“最后一公里”;现村级所有项目信息均已在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公开栏上进行了公示公告,比例达到100%。
2.抓好常态化公开。根据扶贫部门重组为乡村振兴部门这一机构重组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确保基础信息的准确规范完整。全面执行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在部门网站上对我局2020年部门决算、2021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及时公布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和中标情况,全年共发布政府采购信息6条。
3.抓好政策解读。通过文字、图片、专家访谈、新闻发布会等等形式,对《粤桂协作优惠政策》《广东帮扶广西财政协作资金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管理办法》《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等重要政策文件进行多角度政策解读。
4.抓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1年,我局承办政协提案12件(主办4件,会办8件),其中,承办1件自治区领导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即《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提案》,现已全部完成办理,按时办复率达100%。全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8件(主办4件、分办5件、协办9件),全部按规定格式答复完毕并上传智慧广西人大系统,按时办复率100%。2021年,我局已将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提案办理复文4件,在部门网站上全文公开。
(二)依法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规范办理流程,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 件,其中4件为网上申请,1件为信函申请;属于主动公开范围4件、不予公开1件,已全部按时限公开答复办结,申请对象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2021年,我局未发生关于部门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按规范开展政策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并公开意见反馈情况,共报备出台规范性文件2件,其中有1件获得全区通报表扬。结合自治区扶贫办重组为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实际,调整了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调整后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公告公示、依申请公开、建档立卡脱贫户查询、项目查询等8个子栏目,全面公开我局行政各项事务。在2020年制定出台《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基础上,修订了《乡村振兴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局本级)》,按照条目细化分类,具体公开事项55项,明确公开内容,严格公开时限,规范公开对象和方式,切实解决“公开什么”“如何公开”“何时公开”“在哪公开”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区乡村振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 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我局开设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部门网站、“广西乡村振兴局”微信公众号及“广西乡村振兴局”新浪微博。我局加强部门网站日常管理和运维,目前部门网站已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迁移至广西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2021年部门网站信息发布总数为2836条,在2021年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我局在B类单位中排名第一。发挥我局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作用,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贴近群众生活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信息,全年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990余条。
2.做好“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电话热线接听、回复工作。我局12317热线话务座席已于2021年11月20日全部并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2345”热线实行双号并行,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来的信访件均已按时限和要求办结。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及时调整组织机构。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成立后,我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局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印发《各处(机关党委、中心、室、办)主要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实施方案》,明确了综合处负责统筹协调,各处室承担本处室政务公开的主体责任,定期收集整理并公开应公开的政务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目标任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
3.强化督查考核问效。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反馈政务公开评估结果后,第一时间召开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部署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并研究优化工作措施,定期检查整改情况,确保全局各类公开信息能够及时汇总、审核、公开。同时,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督查暗访、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督促指导市县做好涉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依申请公开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1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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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困难
2021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工作方式,提高信息质量,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提升。但由于机构改革重组,中央层面还没出台国家乡村振兴局“三定”方案,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新的“三定”方案故尚未出台,在这种情况下,目前乡村振兴局网站上公布的各内设机构的设置,还没有变更,如一些内设处室的名称,还是带有“扶贫”二字,如社会扶贫处等。
下一步,待我局“三定”方案出台后,将第一时间发布有关内设机构变更、职责职能变更等信息。同时,我局将加强对接国家乡村振兴局,结合全区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指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桂政发〔2020〕6号)、《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做好自治区部门权责清单公布的函》和原自治区扶贫办“三定方案”,并经核实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部门名单,原自治区扶贫办无权力事项和权责清单。另外,2021年5月18日起自治区扶贫办重组为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后“三定”方案目前未确定。综上所述,我局暂无行政审批许可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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