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关于十二届自治区党委第五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6日至6月26日,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对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乡村振兴外资项目发展中心)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24年8月3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整改自觉。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自治区党委巡视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压实整改责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整改工作负首责、负总责,推动厅分管负责同志落实“一岗双责”、厅机关责任处室(厅属单位)“一把手”承担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领办督办重点难点具体问题。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动整改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班推进整改落实。将巡视反馈意见细化为4个方面、37个具体问题,形成148项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销号制”、“闭环式”管理。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全面跟进监督整改工作。
(四)强化制度建设,巩固拓展整改成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统一,制定完善政策制度30项。坚持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区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上轮巡视、审计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等反馈问题中,有少数问题未完成整改方面。
1.关于“对脱贫人口收入不升反降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指导各地落实《广西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促进低收入脱贫人口增收帮扶若干措施》要求,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脱贫人口增收和帮扶联系工作的通知》。依托“两化”工作模式,扎实开展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帮扶提升专项行动,优化调整干部结对帮扶和“一户一策”,创新开展完善包含103项到户到人帮扶政策的“工具箱”。对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监测范围和低收入脱贫户出现阶段性收入下降的重点群体,安排市县乡领导干部提级帮扶脱贫户、监测户,并逐户制定增收帮扶计划,提高低收入脱贫人口精准帮扶质效。特别是对存在因灾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通过“绿色通道”先纳入监测并落实帮扶措施。2024年广西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7.4%,分别比全国、全区农民收入增速高0.8、0.4个百分点,在中西部地区22个省份排第4位,前进了14位,33个国家脱贫县全部实现“双高于”。2025年上半年,广西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133元,增速继续高于全国、全区农民收入增速,绝对值在中西部地区22个省份排第4位。
(2)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开展分片调度,有效压实责任。自治区党委分管负责同志分别在百色市、河池市召开20个国家重点帮扶县的专题工作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带领区直相关部门深入重点帮扶县调研脱贫人口收入等工作情况,分四个片区召开国家重点帮扶县党政主要领导人调度会,推动工作落实。
(3)出台收入监测指南,强化穿透式分析,向14个设区市推送分析快报,对增收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县“一对一”反馈情况,精准指导推进。
(4)落实精简优化基层考核专项清理规范工作要求,将第三方评估工作与有关考核评估工作整合开展,科学设置事项考核的指标权重,以考促干,提高工作质效。
2.关于“对产业联农带农不充分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帮扶产业项目和项目资产管理“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组织各地巩固帮扶产业项目帮扶行动和提升行动成果,对帮扶产业项目和项目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实行项目风险分级管理,推动按“四个一批”分类精准施策,促进帮扶产业项目提质增效,实现帮扶产业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特色产业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
(2)开展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谋划指导工作,加强项目入库和前期工作审核,邀请行业内专家对纳入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年度计划的、投资规模较大的新建项目进行集中审核。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5年项目入库质量抽查,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强项目库建设,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量。
(3)持续推进扶贫资金帮扶资金产业项目帮扶提升行动,指导各市全面排查扶贫资金帮扶资金产业项目,按照“四个一批”要求深入推进“三不项目”整治,进一步推动帮扶产业项目持续发挥联农带农效果。
(4)督促指导巴马瑶族自治县、钦州市钦南区完成巡视指出产业联农带农不充分问题的整改。目前,巴马瑶族自治县27个产业项目基地已全部投入运营。钦州市钦南区跨境电商冷链扶贫物流项目均已出租,开始投入使用。
3.关于“对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慢、效果差问题整改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监督地方对资金的使用。
(2)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等惠农补贴纳入财政直达专户管理,减少中间环节。
(3)召开2024年全区加快推进农机补贴资金使用及兑付工作视频调度会,加强跟踪指导。截至2024年底,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率为72.67%,同比增14.17%;截至2025年6月底,2023年中央农田补助资金支出98.53%,通过整改提高了29.63个百分点。
(4)2024年全区完成了152.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占年度建设任务的102.75%,中央资金支付率为82.88%。
(5)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广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有关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507个未竣工验收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其余18个未竣工验收项目将于2025年10月前按计划完成竣工验收。
(6)督促指导金秀瑶族自治县对食用菌有机种植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投入不足、项目闲置问题进行整改。金秀瑶族自治县已采取盘活措施,加强设备管护,并引进新的经营主体对大棚进行改造。
4.关于“一些下属单位工程项目管理混乱问题整改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完成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青山路办公区加装电梯项目存在的问题整改,工程项目通过验收并投入正常使用。
(2)对上轮巡视反馈指出个别厅属单位工程项目管理混乱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督促厅属单位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对不适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工作制度和流程进行梳理并修订完善。
5.关于“一些党组织不按时换届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厅属单位未按时换届问题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梳理,分类指导驻邕厅属单位党组织开展换届工作。22个厅属单位党组织全部完成换届请示、批复工作,其中11个厅属单位党组织已完成换届,其余厅属单位党组织正在有序推进换届工作。
(2)发放《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供厅机关、厅属单位党组织学习,督促厅属单位党组织开展换届工作自查自纠。
(3)举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务干部培训,将换届工作纳入培训重点内容,提高党务干部业务能力水平,确保换届工作程序规范、及时高效。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不够深入,统筹协调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存在差距方面。
6.关于“耕地‘非粮化’治理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全面推进耕地保护田长制,将耕地“非粮化”、耕地撂荒等纳入田长巡田重点工作,开展全覆盖网络化监管。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建立议事协调联动机制,健全数据信息共享、定期联合通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典型问题等,形成工作合力。
(2)加强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监督管理,在全区实行农村土地流转备案登记制度,组织各地将土地流转情况分批录入全国农村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进行监管。截至2025年7月14日,全国农村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上备案土地流转7.2888万宗,流转面积120.48万亩。
(3)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和建后移交管护,目前完工项目全部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资金,并将69个县(市、区)高标准农田“非粮化”整改情况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依据,推进整改任务完成。
(4)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实际,提出分区域、分类型、分农时的种植指引,并指导各市、县(市、区)进一步细化,加强种植指导,及时按农时做好清退地块的复耕复种工作,做好恢复耕地有效利用。
(5)督促指导做好流出耕地整改恢复,2024年再次实现全区耕地净流入。
(6)组织开展粮(油)桑复合种植试验,落实资金支持并开展技术培训,统筹粮油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与特色农业产业发展。
7.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明确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的通知,明确2024年及以后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亩均投入标准,新建项目达3000元,改造提升项目达2625元,与往年相比有较大提高。
(2)明确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内,原则上按照不少于项目投资额6%的比例用于土壤改良培肥,相较原1.01%占比有大幅提升,引导各地进一步聚焦“平整地块,通路、通水,提升耕地地力、产量和效益”。
(3)将高标准农田移交管护纳入设区市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有关问题专项整治等,压实各地移交管护主体责任。
8.关于“提升科技水平进展不快”问题的整改情况。
(1)高效推进自治区本级农业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管理体制。印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主责广西科技计划项目2024年申报指南》,引导科技创新主体聚焦我区重点发展的“10+3+N”产业开展科技攻关。2024年,我区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60.8%,比2023年提高0.67个百分点,6项农业科技成果获广西科技进步奖。
(2)如期完成种业振兴行动“三年打基础”任务,印发《广西稻玉米品种审定标准(2024年修订)》,提高审定“门槛”,保持与国家标准基本一致。2024年完成新审定水稻品种131个(较2023年减少8个),优质稻占比84.7%(较2023年提高0.1%,较2022年提高5.3%),其中优质一等稻品种45个,同比增加4个。
(3)举办第二十一届广西“看禾选种”大会、“广西农博会”种业专展等活动,组织筛选发布2025年度广西农业主导品种40个、主推技术31项。
(4)实施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水稻增密增穗和玉米大豆合理密植、水稻玉米高产攻关三大行动,项目区粮油作物平均亩产水平较去年同期平均亩产水平提高10%。
(5)强化灾情预警和防范,发布预警信息12次,开展技术指导服务3次,组织受灾地区做好灾后恢复生产,抓好粮食重大病虫防控工作,确保2024年粮食面积、单产和产量“三增长”。
9.关于“持续攻坚克难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积极主动向农业农村部沟通汇报工作,及时跟进国家关于有效衔接工作政策动态。《广西创新“两化”工作模式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工作机制》经验在全国会议上作为典型进行推广。
(2)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脱贫人口增收和帮扶联系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抓好帮扶工作落实,压实增收帮扶责任、规范收入信息动态管理、提升结对帮扶实效。
(3)充分发挥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组作用,将帮扶联系情况作为督查暗访重要内容,扎实开展督查暗访工作,压实市县帮扶主体责任,提升帮扶联系实效。
10.关于“协调推进产业帮扶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广西落实“四个一批”要求分类推进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将国家“四个一批”要求与全区实行的帮扶产业项目“红黄绿”风险分级管理机制有效衔接,持续开展帮扶产业项目和项目资产管理“回头看”专项行动,对帮扶产业项目全面排查,分级分类管理,对盘活类、调整类项目落实帮扶提升措施,持续推进项目整治提升,促进项目有效运行、发挥效益。
(2)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帮扶项目资产管理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指导各地进一步查改帮扶产业发展短板问题,推动帮扶产业项目风险降级。召开两次全区帮扶(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专题视频会议,部署加强推进全区帮扶产业和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持续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和帮扶提升工作。
(3)根据关于做好世界银行贷款广西贫困片区农村扶贫试点示范项目后续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指导有关县开展项目后续管理,助力项目持续联农带农益农。
(4)针对巡视组指出天等县蔗叶养牛项目未投入运营和田东县存在两个专业合作社养殖棚舍闲置问题,督促指导两个县抓好整改。天等县蔗叶养牛项目目前正常运营,截至2025年6月底,累计进牛18678头,存栏6560头,累计出栏销售12118头。田东县两个专业合作社2024年下半年以来已正常运营,开展肉鸡养殖。
(5)依托中央资金支持广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整县推进项目,2024年度支持18个项目县完成组建县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和县域(产业)品牌联合社,推进合作经营。实施“耕耘者”培训计划,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系列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经营能力。
11.关于“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储备和培养。印发《广西农业和乡村振兴人才培养支持专项实施方案》。抓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创新团队首席选聘工作,加强岗位科学家、综合试验站站长等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为进一步强化国家产业首席专家储备人才。
(2)夯实农业农村骨干人才队伍基础。征集编制完成全区农业农村系统2024—2025年度急需紧缺干部人才专业目录,联合人社部门,组织区内多家企事业单位赴区外涉农重点高校招聘农业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完成定向培养乡镇农技人员招录。
(3)壮大乡村实用人才队伍规模。通过持续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孵化工程、农业经理人培训计划、高素质农民培育“三大行动”计划等,为广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牢坚实的人才根基。
(4)提升全区涉农人才队伍质量。持续开展农业和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乡村产业带头人“头雁”培育、“耕耘者”振兴计划、村“两委”干部培训等,大力推动存量涉农人才队伍跃升提质。
(5)鼓励支持开展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定和职业资格认证。以高素质农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学员为重点,组织实施农业经理人等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
12.关于“涉农资金支出较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协调财政部门将18项惠农补贴资金纳入财政直达专户管理,保障资金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底,通过财政直达专户兑现2024年涉农补贴资金拨付率91.83%,同口径提高22.9%;截至2025年5月底,2022年、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为86%、80%,同比增长13.83、24.17个百分点。2024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为83%。
(2)加强涉农资金调度。召开全区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视频调度会,部署推动工作落实。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区各级衔接资金支出进度为98.78%。加强农业产业强镇资金调度。截至2025年2月,2021年获批创建的10个农业产业强镇,农业农村部已全部认定,资金支出进度为100%;2022年获批创建的10个农业产业强镇,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农业农村部评估,资金支出进度为99.24%。
(3)配合自治区纪委抓好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补贴资金发放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改工作。2024年8月底,已将截至2024年5月30日的历年未兑付资金共计5.8亿元兑付完毕。
13.关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涉农资金分配绩效管理。2024年开展的中央农业转移支付六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广西获得优秀等次1项,获评92.1分,排全国第12位,其余五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获得良好等次,较上年有较大提升。
(2)对管好用好帮扶项目资产进行指导。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帮扶项目资产管理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的通知,组织各地针对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推动整治提升,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帮扶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持续发挥作用。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项目进行重点指导。印发广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非法行为专项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组织各地开展农民合作社非法行为专项排查工作,及时化解面上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会计制度,全面加强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
(4)针对巡视组指出田东县、龙州县、上林县有关项目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各县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加快完成整改。
14.关于“项目建设管理抓得不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规范项目评审要求。制定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提级把关工作方案,完善《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惠农支农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及政策“明白纸”。
(2)完善项目评审流程环节。督促各地严格落实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谋划指导工作通知要求,规范项目评审流程,提高项目入选质量。截至2024年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共储备2025年度项目3.13万个、资金规模350.13亿元。
(3)加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对部分项目县历年结余资金予以重新分配,要求项目县专款专用,加强跟踪指导,确保结余资金项目按期、按质完成,及时完成验收并确保资金拨付到位。
(4)制定印发《自治区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督促指导18个县(市、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开展专项治理,已完成验收销号。对9个县(市、区)进行通报约谈。
(5)针对巡视组指出富川瑶族自治县人饮工程竣工后未接通供水问题,督促指导富川瑶族自治县完成整改并常态化开展排查与维修工作,保障居民生活用水。
15.关于“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新增建设一批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平台。新增创建3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5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7个国家级产业强镇,实施一批促进标准化生产、加工、仓储冷链物流、品牌建设等能力提升项目。2025年上半年,全区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达140亿元,同比增长43.9%,创9年来最高水平。
(2)提升优势特色产业链价值链。围绕粮蔗蚕蔬菌果药茶畜禽渔十大优势特色产业,首批绘制16个品类的产业链图谱,优化上中下游协同发展布局,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如:水果方面,开展特色水果保鲜加工技术与装备创制研究,推动HPP果汁加工技术落地广西,开发果汁新产品3个。建立涵盖800家企业的水果采后商品化处理企业库,建成水果采后商品化处理设备1595套,年处理能力680万吨、占全区水果总产量的21.04%,比2024年初的18%提高了3个百分点。糖料蔗方面,依托产业集群项目实施甘蔗副产物饲料化高值化利用、蔗叶加工、朗姆酒—糖业循环经济、注射级蔗糖研发生产线建设等一批延链强链项目。蚕桑产业方面,推动茧丝绸产业提质增效,打造茧丝绸加工企业110多家,建成广西首条全真丝壮锦提花生产线。
(3)加强龙头企业培育。新增认定81家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累计达到645家)。加强国家级龙头企业储备梯队建设,对到监测期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开展监测工作,积极向农业农村部递补3家企业为国家级龙头企业,现有国家级龙头企业58家。结合16个产业链图谱,分行业遴选一批农业“链主”企业。
(4)强化农业品牌培育。遴选认定63个“桂字号”农业品牌,清理了25个不再生产经营的企业品牌。举办广西国际农业博览会,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中心城市举办9场“桂字号”农业品牌推介会。2024、2025年广西连续2年均有12个区域公用品牌入围中国区域品牌百强榜,数量排名全国第二。提升打造“桂茶”品牌。成功争创国家级六堡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制定并发布《广西早春茶团体标准》。2025年广西六堡茶、横县茉莉花茶、昭平茶3个茶叶品牌入选中国品牌价值区域品牌(地理标志)百强榜。
16.关于“坚持向海图强打造蓝色粮仓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海上养殖浮筏升级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升级改造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2024年安排1000万元支持钦州市对传统养殖浮筏(排、球)进行设施升级改造,加强服务指导,以点带面推动水产养殖产业绿色发展。
(2)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级海洋牧场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国家级海洋牧场管理,开展国家级海洋牧场监测评估。
(3)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驱动项目。开展海水鱼类繁育科研攻关,实施卵形鲳鲹生长性状遗传解析与新种质创制项目。推动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多形式技术合作,自治区水产引育种中心与广西海洋研究所公司联合建设广西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利用技术创新中心,并获评广西专业技术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大力支持海水鱼类苗种基地建设,2024年10月,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院培育的“桂蚝1号”通过国家水产新品种认定。推动2024年广西水产品产量387.02万吨,同比增长了2.66%。其中,海水产品226.77万吨,同比增长2.71%。
17.关于“推进农业合作开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快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培育,扩大农业开放合作。向农业农村部国际合作司推荐13家企业纳入2025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培育计划。以“两区”“两站”创建和提质升级为抓手,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广西农业企业创建境外农业合作区、农牧渔优良品种试验站和农业国际贸易优质主体。
(2)积极构建农业国际合作平台。举办2024年中国—东盟农业合作会议、中国—东盟农业国际合作展。与越南广宁、河江、高平、谅山省农业与农村发展厅签署农业合作备忘录,建立了广西与越南边境四省农业农村厅长会议机制。
(3)实施与东盟国家农业合作“小而美”项目。实施中国广西—老挝技术合作减贫项目,指导当地农户开展蔬菜种植,已取得初步效益。推动实施广西援柬埔寨现代农业技术合作减贫示范项目、中国—柬埔寨“鱼米走廊”广西现代水稻产业合作项目。
(4)学习借鉴周边省份经验做法,提升我区农业对外开放质量与水平。先后赴云南、四川、福建开展农产品进出口贸易调研,提出工作建议,推动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提质增效。
18.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摸清县级检测机构底数。对全区未通过“双认证”的县级检测机构开展全面排查。
(2)开展“双认证”现场评审。截至2025年6月,新增16个县级检测机构通过“双认证”现场评审。
(3)督促通过“双认证”的县级检测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鼓励通过“双认证”的县级检测机构参加2025年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练,进一步提升县级检测机构的能力和水平。2025年上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合格率排在全国前列。
19.关于“筑牢生物安全屏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扎实推进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项目建设,织牢织密农作物重大病虫监测预警网络,提升病虫监测预警能力和反应速度。
(2)印发《2024年广西草地贪夜蛾监控方案》,积极推进做好草地贪夜蛾防控指导和综合防治项目建设,通过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理化诱控及科学用药等综合措施,示范带动全区防控工作,显著减轻危害损失。2024年,广西草地贪夜蛾危害损失率控制在较低水平,未出现大面积连片成灾情况。
(3)持续开展农业外来入侵植物监测预警,在全区布设100个外来入侵植物监测预警点位,完成了4次共计2008个监测样地调查任务,并试点探索智能化监控设备在线监测预警模式。
20.关于“农业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关于调整充实厅安全生产委员会与安全稳定和应急协调专职办公室机构及成员的通知、关于印发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的通知,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2)开展农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印发关于开展农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开展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6个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督促限期整改。2025年上半年,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3个重点领域均未发生安全事故。
(3)开展农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回头看”。组建5个指导组赴全区14个市、24个县(市、区)实地指导,共发现各类问题隐患163项。发出提醒函,督促各地举一反三限期整改。
(4)印发《广西海洋船舶常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实用图册》。举办全区渔业安全监管学习研讨暨渔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观摩活动。组织各级渔业渔政部门开展安全情况摸底和隐患排查整治,派出工作组重点针对内陆渔船停泊点、渔业养殖设施安全生产等开展隐患排查。
(5)开展全区存量变型拖拉机清零行动。推动变型拖拉机实际报废拆解。印发《广西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将变型拖拉机报废补贴额由5000元提升至7000元,结合变型拖拉机报废清零专项安全执法行动、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等开展多部门道路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变型拖拉机无牌无证上路行为。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够严实,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21.关于“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有所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在制度上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2)召开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集体廉政谈话会议,传达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全厅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部署2025年管党治党工作。
(3)印发关于开展廉政家访活动的通知,开展廉政家访,建立常态化廉政家访机制。
(4)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督导调研。制定《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督导调研安排表》,细化督导调研主要内容,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到厅属单位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督导调研,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5)加强任前廉政谈话。加强对新任职和交流任职、职级晋升等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着重重申党的纪律和廉政规定,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双重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履职过程中。
22.关于“对厅属单位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完善监督机制。修订印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新时代政治监督制度》,通过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2)开展廉政谈话。印发开展廉政谈话活动方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厅党组班子成员、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厅属单位“一把手”开展集中廉政谈话和“一对一”谈心谈话;督促厅属各单位党组织书记对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关键岗位、年轻干部、新入职干部开展廉政谈话。
(3)开展政治巡察。制定政治巡察工作方案,成立5个巡察组,对23个未开展政治巡察的厅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反馈巡察意见后督促指导抓好整改,实现厅属单位政治巡察全覆盖。
(4)做好正风肃纪“后半篇”文章。督促厅属单位强化同级监督,完善对“一把手”监督制度,以身边反面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教育素材,纳入厅属单位年度民主生活会剖析内容,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23.关于“作风建设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厅机关、厅属单位年度考核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方案,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倒逼各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常治长效。
(2)在厅机关和厅属单位扎实开展作风建设“1+3”专项行动,开展违规吃喝、违规饮酒等专项整治,持续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厅机关和厅属单位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3)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外出请示报告、请休假制度》,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管责任,不断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4)印发《2024年整治乡村振兴领域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实施方案》,明确精文减会、规范“督检考”、减轻帮扶负担等9个方面措施,强化落实基层减负要求。
(5)督促指导巡视指出问题的厅属单位立行立改。经实地核查,巡视指出有关厅属单位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其他厅属单位全面自查自纠,举一反三。
24.关于“以案促改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督促指导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系统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以中央和自治区层面编印的典型案例为教材,利用李新元、李宏庆等“身边案”警示“身边人”,深化以案促改,实现以案为鉴、以案明纪。
(2)督促指导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厅属单位深刻汲取教训,扎实开好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对照查摆问题、举一反三。
(3)通过讲授纪律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辅导报告等多种方式,打好深化警示教育“组合拳”,特别是做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防线。
(4)结合工作实际,印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度党建和纪检工作要点,将以案促改要求纳入要点,督促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党组织抓好落实,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25.关于“聚焦涉农资金项目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不够、查处这方面案件较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1)聚焦涉农资金项目重点领域开展派驻监督。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就资金项目监管问题,参加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会等重要会议23次,与厅机关有关处室集体研究8次,提出意见建议,强化责任落实,共同破解监管难题。督促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扎实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等专项整治,及时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成立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会商调度、问题排查、研判推动等运行机制。会同相关业务处室做好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和实地核查,多措并举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
(2)加大涉农资金项目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督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本辖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深入排查,汇总梳理分析各类尚未解决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3)强化日常监督,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以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推进清廉乡村建设、廉洁工程建设等工作为重要抓手,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26.关于“适应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建立完善监督机制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编印《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汇编》《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按岗按人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监管措施。
(2)根据厅机关改革实际,将机构改革新增、划转领域监督工作纳入2025年党建和纪检工作要点,加强监督。
(3)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队伍建设,充实纪检工作力量,聚焦职能职责抓好监督执纪。
27.关于“项目评估验收、招投标等关键环节防控有疏漏”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厅属各单位建立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工作机制,纳入单位内控制度,防范单位或个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现象发生,防止关键少数和监管人员滥用职权。
(2)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等要求。2024年9月,开展违规使用管理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自查自纠的工作,重点纠治违规处置国有资产、未按照程序公开招租学校食堂、违规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违规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担保等问题。
(3)部门预算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党组集体审议制度和大额资金报政府审批程序。严格执行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管理工作要求和责任主体,从严把关、择优评选。
(4)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对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实施的财政投资项目均按要求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进行提级论证审批。督促厅属单位落实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政府投资立项审批手续,对纳入投资评审范围的项目均按要求报送自治区财政厅开展投资评审。
(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弱项方面。
28.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等其它党内重要会议第一议题,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督促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党组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抓好整改提升,确保严格执行到位。
(3)强化政治监督。修订印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新时代政治监督制度》,把督促厅属单位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纳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通过列席会议、政治巡察、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确保“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执行、规范化落实。
29.关于“斗争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斗争精神、选人用人尤其是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有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思想武器。将选人用人工作纳入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将选人用人工作列入对照检查内容进行深刻剖析,查找根源、提出措施。
(3)大兴调查研究。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集中调研服务,学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大统筹实施我区乡村全面振兴力度。
(4)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压实市县工作主体责任。2024年度国家后评估考核广西获得“好”等次,东西部协作考核连续三年获西部地区第一位,资金绩效考评连续九年获A等次。优化改进我区2024年度考核工作,大幅精简考核指标和核查任务,切实为基层减负,在全国考核评估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30.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关于优化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办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强厅专题会议和厅党组会议、行政办公会议的协同配合,优化、规范程序,进一步提升议事决策质效。
(2)坚持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上重大规划、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管理、重要章程、重要请示事项等需厅负责同志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充分研究后,再提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办会流程更加规范,会议效率显著提升。
31.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制度不够严格、干部队伍专业化能力与事业发展需要不够匹配、部分干部长期不交流”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并编印有关政策汇编学习资料作为政策工具书、“案头书”进行常态化学习。
(2)加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系统干部业务培训和履职能力培训。举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4年新聘(录用)干部培训班、厅系统2024年组织人事工作业务骨干培训班等,聚焦政治理论强化、专业化能力提升,对厅系统初任干部、组织人事工作骨干、厅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系统培训,加大对厅属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的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厅属单位内设机构人员配备,提升厅系统干部履职能力以及人事管理工作质效。
(3)调整优化厅属单位领导班子,加大机关与事业单位干部交流力度。建立厅党组定期研究厅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机制,完善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制度,通过分期分批开展厅机关、厅属单位领导班子配备、调整优化等工作,推动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工作上同频共振、同题共答。
(4)加强对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系统干部人才队伍的统筹谋划和引育。结合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和厅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有关情况,通过“三个一批”,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一批”,面向基层“选拔转任调任一批”,专题培训“培育培养一批”方式,有效充实“三农”干部队伍工作力量。
32.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大党建工作指导力度。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每年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到所在党支部和分管单位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指导1次以上。党组班子成员按要求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2)将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纳入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核重要内容,倒逼各级党组织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制度落实。
(3)督促厅属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员活动室建设,及时更新工作宣传栏内容。举办党建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提高党务干部业务水平。对厅属单位党组织执行党组织生活制度情况开展实地督导,督促抓好整改。
33.关于“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建立机关党建和业务融合长效机制。印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党建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意见》,以机关党建助力乡村振兴“五大行动”为载体,扎实做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机关党建与推进乡村振兴深度融合。
(2)推动基层党建提质增效。推进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深化年行动,机构改革后升格6个党组织、新成立1个党组织、新增2个首批自治区级“四强”党支部、31个厅级“四强”党支部。
(3)推进机关党建品牌赋能业务工作。印发《“1+N”机关党建品牌矩阵创建方案》,发挥厅机关“春耕一线党旗红”党建品牌示范作用,培育“党旗红·植保绿”等47个具有“三农”特色的厅属单位党建品牌。
(4)加强教育培训。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修暨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解读、学用“千万工程”经验、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内容进行培训。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整改,强化巡视成果运用,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作出“三农”新贡献。
(一)坚决扛牢整改政治责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履行好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决把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整改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牢固树立“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的鲜明导向,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以解决问题为突破口,推进“三农”领域改革,以我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实绩体现整改成效、彰显政治忠诚。
(二)持续推动深化后续整改。始终保持抓后续整改的工作标准和力度,持续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长期坚持的措施,保持耐心定力,紧盯不放、持续用力。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科学把握时序,做到紧盯不放、常议长抓,加快整改进度。
(三)不断强化巡视成果运用。结合我区“三农”工作实际,综合运用好巡视成果,坚持从严从实,深化标本兼治,达到“发现一个问题、纠治一类顽疾”的效果。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加强作风建设,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为我区“三农”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健全完善长效治理机制。把推进巡视整改同推进我区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区、加快打造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紧密结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用制度规范流程,用流程确保质效,以制度机制的健全完善,推动巡视整改走深走实,构建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推动我区“三农”工作和乡村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
欢迎干部群众对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党委(纪委)反映。联系电话:0771—5855175(工作日8:00—12:00,15:00—18:00);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新民路34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党委(纪委),电子邮箱:gxnyjgdw@163.com。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