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终止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干旱)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气象监测数据显示,近期我区出现多次降雨天气过程,旱情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得到明显缓和。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经综合研判,并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行动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2025年5月8日22时终止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干旱)Ⅳ级应急响应。
当前全区早稻栽插已基本完成,各地需加强早稻、春玉米、甘蔗等作物田间管理,持续防范旱情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同时,要注意防范旱涝急转风险,作好防范区域性、阶段性暴雨洪涝、干旱、高温等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