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联合召开全区“大棚房”问题常态化监管推进工作视频会
3月28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联合召开全区“大棚房”问题常态化监管推进工作视频会。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黄智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总工程师杨森涛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翁丽平主持会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总农艺师左明出席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及有关工作要求,对扎实推进“大棚房”问题常态化监管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明确、再强调,坚决防止“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
会议指出,2018年以来,自治区先后组织开展3次集中清理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搞非农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了“大棚房”问题发生态势。但也要清醒看到,“大棚房”问题具有长期性、隐蔽性、复杂性,稍有放松就容易出现点上的回潮反弹。必须深刻认识“大棚房”问题常态化整治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做好“大棚房”问题常态化监管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坚持全面排查、从严整治,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整治存量问题、杜绝新增问题,紧盯不放、常抓不懈,巩固好清理整治效果。
会议强调,要聚焦核心重点,切实把常态化监管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要健全“大棚房”日常监管巡查机制,落实好耕地保护“田长制”,用好信息化手段,提升常态化监管效率,及时发现“大棚房”问题苗头线索,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要把准标准、严格程序,准确认定“大棚房”问题性质,既不能随意扩大范围,也不能丝毫放松要求。对确属“大棚房”问题的要从严从快整治,坚持一案一策,设定明确的整改时限,严格整改标准,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相关违法违规主体,对“大棚房”问题排查整治中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会议要求,各地要落实“大棚房”问题常态化监管属地责任。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共同认定、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的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合力。要加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政策解读培训,帮助一线工作人员和生产经营主体理解掌握最新政策,持续强化警示教育,营造良好的依法依规用地氛围。要指导严格做好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加大对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合理用地保障,从源头上杜绝“大棚房”问题产生。
会议还强调了撂荒耕地治理工作,要求抓住春耕备耕关键农时,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把有限的耕地资源用足用好。
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主会场参加会议;市、县(市、区)设分会场。
黄智宇讲话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