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卫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新进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三农”工作至关重要。2025年12月29日至30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对2026年“三农”重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努力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让农民生活更加富裕美好。
农业农村现代化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全局和成色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克服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等不利因素影响,顺利完成2025年“三农”发展目标任务。粮食产量再创新高、达到14297.5亿斤,较2024年增加167.5亿斤。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化,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断改善,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纵观“十四五”时期,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年过渡期任务圆满完成,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明显进展。“三农”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为应对外部风险挑战、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础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方面,受制于人均资源不足、底子薄、历史欠账较多等因素,我国农业生产效率相对较低、比较效益不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仍需进一步巩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相对薄弱,农业农村仍然是现代化建设的突出短板。需要着眼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局,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使农业农村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掉队、逐步赶上来。
另一方面,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加深,我国发展面临的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越是应对风险挑战,越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必须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以农业农村稳定发展的确定性来应对外部不确定性,以乡村振兴、“三农”工作的发展筑牢中国式现代化的底座。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重点任务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突出重点和兼顾全面相结合、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可感可及的实事,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近年来我国粮食连年丰产丰收,重要农产品供给充裕,2025年我国人均粮食占有量超过500公斤,高于国际公认的400公斤安全线,国家粮食安全总体是有保障的。但要看到,当前粮食供需紧平衡格局并未改变,再加上自然灾害威胁日益加大,对粮食安全问题绝不能掉以轻心、麻痹松懈。必须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加力实施新一轮产能提升行动,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推动粮食品种培优和品质提升。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严守耕地红线,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分区分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生态可持续。当前极端天气事件多发频发,要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增强农业防灾抗灾能力,努力降低因灾损失。农业现代化,关键是农业科技现代化,要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提升农业整体创新效能,推动在种业、农机等领域取得新突破。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通过科技赋能引领农业转型升级。
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2026年是过渡期结束后进入常态化帮扶的第一年。过渡期结束,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一些农民群众因病因灾和因其他各种因素返贫致贫的风险依然存在,决不能有翻篇念头和放松苗头。必须继续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接续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确保长久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在帮扶对象上,要精准做好监测识别。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及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加强动态管理,需要帮扶的及时纳入帮扶,稳定消除风险的有序退出,不固化身份标签。在帮扶方式上,要坚持精准帮扶,完善兜底式保障,强化开发式帮扶,增强内生动力,防止一味“等靠要”。对有劳动能力的,重点是统筹实施开发式帮扶,提高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效能;对没有劳动能力的,重点是通过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在帮扶政策上,要坚持稳中求进、先立后破。保持财政投入、金融支持、资源要素配置等政策总体稳定,不搞急转弯、急刹车,继续实行东西协作和定点帮扶、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健全常态化帮扶政策体系,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也是检验农村工作实效的一个重要尺度。需要把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摆到更加重要位置,积极拓宽农民增收门路。产业发展是农民增收的重要动力源,经营净收入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占比近三分之一。要充分挖掘产业增收潜力,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延伸产业链、拓展价值链,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发展乡村产业关键是让农民有活干、有钱赚,要拓展农民参与产业发展渠道和方式,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把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农村、留给农民。工资性收入是农民收入的大头,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超过42%,要统筹做好外出务工服务保障和返乡就业创业扶持,促进农民工稳岗就业。要围绕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强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支持和协同,促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保护和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
因地制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现阶段,城乡人口仍在加速流动变化,村庄发展仍在分化,需要顺应人口变化趋势,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加快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要从各地实际和农民需求出发,抓住普及普惠的事,干一件、成一件,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好农村改厕、垃圾围村等问题,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乡村建设的标准可以有高有低,重在农民可感可及、经济实用可持续,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要加强乡村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高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要持之以恒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繁荣乡村文化,提振农民群众精气神。当前,一些地方农村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依然较为突出,农民群众反映强烈,要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和村规民约约束作用,堵疏结合、标本兼治,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动形成向上向善的乡村道德风尚。
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要在严守党的农村政策底线红线基础上,扎实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激发乡村发展动力活力。2026年开始,要全面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省试点,严格落实“大稳定、小调整”要求,妥善化解延包中的矛盾纠纷,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顺利延包。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完善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解决好“谁来种地”的问题。土地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不能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宅基地是农民重要财产权益,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落实“两个不允许”要求,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要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强化监督管理。城镇化仍是大趋势,要统筹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进一步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这个最大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行动优势。
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治国之要,决不能因为第一产业占比降低、农村人口占比降低,就忽视“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必须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全面振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以责任落实推动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确保对“三农”工作的重视程度、投入强度、工作力度不减弱。要发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完善考核方式,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既考真考实,又防止层层加码,推动各级干部把更多精力放到抓好工作、解决问题、服务群众上。当前各地村“两委”正在陆续换届,要选好带头人、选优配强班子,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
强化乡村振兴要素保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离不开“人地钱”要素支撑。要强化人才和智力支撑,坚持本土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着力培养一批乡村人才,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要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等,分类保障乡村发展用地。要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断增强。
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三农”工作直接与农民群众打交道,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坚持求真务实。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自觉按规律办事,优先解决好农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决防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一线,倾听不同声音,与基层干部群众一道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要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纠治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农民是乡村振兴的受益者,也是乡村振兴的参与者和建设者,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健全农民参与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避免政府干、农民抱着手看。需要注意的是,农民思想观念、生活习惯变化需要一个过程,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忌贪大求快、刮风搞运动。现在“三农”工作往往面临两难甚至多难问题,要强化系统观念,统筹兼顾、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发挥政策协同效应。
(作者系中央财办副主任、中央农办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