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瑰宝珍宝应由人民共享
“要持续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传承、利用工作,使其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绽放新光彩,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求。”
近日,“北京中轴线——中国理想都城秩序的杰作”等项目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持续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传承、利用工作,使其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绽放新光彩,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求。总书记的重要指示道出了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的内在逻辑,蕴含着深刻的实践要求和深厚的为民情怀,为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和自然珍宝提供了行动指南。
文化和自然遗产是人类文明发展和自然演进的重要成果,文化和自然遗产蕴藏着人民群众的伟大创造、卓越智慧和共同记忆。中华民族数千年的灿烂文明史,镌刻在这些文化瑰宝和自然珍宝里。良渚古城遗址见证着先民食稻衣麻的生活与文化,红河哈尼梯田印记着哈尼族人1300多年来的勤劳智慧,泉州老城风格多样的建筑记录着中华民族的开放包容。一方面,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文化和自然遗产,就是在赓续中华文脉,筑牢中华民族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另一方面,这也是无数中华优秀儿女在悠久历史中创造出的宝贵财富,其保护传承利用的成果理应由人民群众共享。
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是为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求,想清楚这一目的,就能理解总书记为什么特别强调要持续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传承、利用工作。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从来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事物是不断变化发展的,看似在原地矗立了千百年的文化遗迹与自然风光同样如此。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当下,如果不能与时俱进在利用中保护传承这些瑰宝珍宝,光靠守是守不住的。我们既要保护其原本的样子,也要看到其中的时代价值,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相结合,更好地加以利用,才会有更多人参与到保护工作中来,才能将文明的精华精髓传承下去,才能避免这些瑰宝珍宝湮没在历史长河中。
传承利用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既要满足当下的需求,也要考虑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文化和自然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在开发利用过程中要慎之又慎,一些看似会影响当下发展的“保守”做法,从长远来看,或许能带来更大收益。上世纪90年代初,习近平同志在福建省福州市工作期间,得知林觉民故居面临部分拆除,立即叫停拆迁,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由此展开。而今,三坊七巷已经成为福州的“文化名片”,更是当地居民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数字技术快速发展的当下,我们完全可以利用新技术、新手段,以新观念、新方法在保护好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同时,让更多人领略灿烂中华文明、遍览祖国大好河山、感受浓厚人文关怀。
传承利用好文化和自然遗产,要重视依靠人民群众。浙江杭州西湖在申遗时就提出“还湖于民”的目标,至今“人民西湖”的理念仍然贯穿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的始终,而在西湖周边的“景中村”,尝到发展红利的村民主动成为“守护者”,保护当地的风景和文化资源。有专家曾称赞:“原住民本身也是西湖文化景观的构成要素。他们与管理者和谐相处,共同担负着遗产保护的责任。”只有不断激发人民群众保护传承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热情,吸引更多人参与进来,这些瑰宝珍宝才能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绽放新光彩。
一墙一瓦皆文化,山水之中有故事。期待更多文化和自然遗产走向群众、融入生活,绽放中华文明与时代共进步的旺盛生命力,为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深厚滋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