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兴市 实干出成效】苍梧县农业执法挽回二十八万元损失 农户送锦旗表谢意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为我们挽回了不少损失!”7月30日上午,苍梧县京南镇受害果农代表龙国辉、于子礼、于家勇带着一面写有“执法为民 护航三农”的锦旗来到苍梧县农业农村局,当面表达谢意。
据了解,2019年1月22日,京南镇龙国辉、于子礼等17位群众来到苍梧县农业执法大队,投诉其在京南镇某农资经营部购买了一批山东某厂家生产的“豆粕有机肥料”经施用后,沙糖桔和三华李两种果树都出现黄叶、枯叶、落花、落果、烂根等症状,使果农蒙受经济损失。要求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维护果农合法权益。经统计17位农户共购进“豆粕有机肥料”875包,货款金额71180元。
接到消息后,苍梧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农业执法大队、土肥站、水果站等科室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资料,提取肥料样本寄送到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肥料中缩二脲、氯离子含量超标,不符合NY525-2012(农业部)标准要求。
此案经苍梧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已经达成协议。被告方愿以果农的4倍购肥款赔偿果农经济损失。被告方需赔偿果农经济损失284720元。
苍梧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表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给老百姓提供一个安全、放心的农资市场义不容辞。” 正如锦旗所写,“护航三农”这四个大字看似简短,背后却意义非凡,它代表了农业执法人员的真实写照,也正是他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