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钦州市2020年农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钦州市2020年农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钦州市2020年农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0日
钦州市2020年农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态势,决定于2020年7月中旬至8月底,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源头管理、综合治理,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农机安全监管能力,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为农业机械化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农机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持续提升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明显减少的目标,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促使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振军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朱开宇 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化科科长
陈 科 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
成 员:黄 贵 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化科二级主任科员
劳 勇 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副所长
刘 滨 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四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安全监理所,陈科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全体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深入开展好各项工作。
四、重点工作
(一)落实责任,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县(区)要清醒认识当前农机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认真履行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要落实领导包片、干部包镇制度,把责任落实到领导和岗位,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发挥合力 ,严防严管,确保取得实效
各县(区)要针对当前农机安全生产的特点,把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放在突出位置,要充分发挥与公安交警部门的联合勤务机制作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开展农机安全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排查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非法改装、人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加强乡镇、村屯道路上拖拉机安全生产的监控,要深入乡村、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查处违法行为。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排查出的农机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马上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消除的安全隐患,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治措施,限期整治,落实整治责任人、整治标准、整治进度,确保整治到位。
(三)加强教育,广泛宣传, 营造良好氛围
扎实推进农机安全宣传“五进”(进田头、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短信平台等媒体,以“平安农机”示范镇、村和机手安全学习之家为载体,通过宣传挂图、展板、播放光碟等方式,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法律知识的宣传、咨询、培训及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遵章守法意识和广大农民朋友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遵章守法意识,营造一个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四)严格源头管理和隐患排查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的有关要求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手扶变型运输机登记和驾驶证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全面加强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规范化管理。严禁给超标和非目录拖拉机上牌发证,严禁给不按规定检验合格的拖拉机办证上牌,严禁违规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不参加培训的不给予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坚决不予办理驾驶证。有效地从源头上消除农机事故隐患。
(五)加强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强化事故防范
各县(区)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加强督导检查,严厉查处违法发牌发证行为,从严做好存量变型拖拉机年度检验和安全检查,对安全检验不合格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变型拖拉机,严格执法,坚决不予通过。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及时注销报废。同时配合公安、交通、应急等部门,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和变型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发现假牌、套牌或没有正当来源等伪造、变造拖拉机证书和牌照的,坚决予以收缴。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农机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开展好农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各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狠抓措施落实,确保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对整治的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将适时组织人员深入各县区开展综合整治工作的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形成书面材料 (附电子版)于 9 月 1日前报送钦州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联系人:黄玉硕,电话(传真):0777-2829036,电子邮箱qznjj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