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植物保护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钦州市植物保护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负责农业植物保护的具体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农作物防灾减灾职责;制定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突发农作物有害生物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示范推广。
2.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工作,执行国家农作物病虫测报与防治技术规范;承担辖区内农作物病虫草鼠等重大病虫害的调查与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草鼠等重大病虫害发生趋势、动态监测和预警发布工作。
3.负责农作物植物检疫对象防治技术指导工作,针对农作物植物检疫对象实施防控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4.负责农药安全使用及农药减量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农药减量等绿色植保综合防治技术集成示范推广工作;负责新型农药(剂型、器械)和植保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植物保护站是钦州市农业农村局直属二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正科级单位。
本单位无直属单位,无内设科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套决算编制数据由钦州市植物保护站1个单位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83.76万元,同比下降7.9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83.7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15.79万元,下降7.91%,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183.76万元,同比下降7.9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10.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4.9万元,下降30.99%,主要原因是:与2023年相比,减少了职业年金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4.0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同比减少0.31万元,下降7.11%,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减少。
3.农林水支出(213类)162.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和农作物病虫害控制。同比减少11.21万元,下降6.44%,主要原因是: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5.8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0.61万元,增长11.73%,主要原因是:岗位晋级,工资收入提升,缴存公积金基数增多。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植物保护站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1万元,项目支出105.8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3.2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3.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7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5.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9.52万元,主要用于:保证事业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人员工资福利、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6.病虫害控制(项)支出决算为103.47万元,主要用于: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预报与防治工作。
7.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8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植物保护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支出6.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植物保护站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21万元,支出决算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8%;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下降24.0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同比无变化。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同比无变化。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同比无变化。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同比无变化。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8%,同比下降24.00%。主要用于调查农作物病虫害公务接待工作。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2个批次、共计15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2个批次、15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经费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在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植物保护站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植物保护站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7个,项目支出总额127.52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7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27.5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绩效评价水平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开展绩效管理政策理论、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学习,筑牢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水稻重大病虫防治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52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9.03万元,完成预算的95.1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时按质完成绩效目标,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期及时组织实施,水稻重大病虫害、重发区域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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