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钦州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知》(钦市编办发〔2024〕53号)。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除渔业外的动植物检疫指导工作。开展动植物检疫对象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和植物检疫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考试等工作。负责全市动植物有关证、章、标志的订购、发放管理等工作。
(2)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核查、农村宅基地使用和流转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制定全市耕地质量建设和保护规划并配合组织实施,指导全市耕地质量保护、建设与管理。负责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开展耕地种植情况动态监测工作。
(3)参与全市除渔业外重大动植物疫情、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大农机事故、重大农业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外来入侵植物调查和监测预警的技术示范推广。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监测与评价,开展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监测、收集、保护与利用。
(5)负责开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指导工作。协助开展全市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事务性工作。
(6)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1)独立编制机构。
2024年,独立编制机构共1个,持平。独立编制机构主要变动原因:钦州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是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4年10月机构改革由原钦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原钦州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合并成立。
内设6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动植物检疫管理科、耕地质量保护科、农村宅基地服务科、农业安全服务科、农业生态科。
(2)独立核算机构。
2024年,独立核算机构共1个,持平。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独立核算机构共1个。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37.76万元,同比增长0.0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37.7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二)支出总计937.76万元,同比增长0.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161.4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等。同比增加161.4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故增长100%。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42.9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保。同比增加42.9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故增长100%。
3.农林水支出(213类)666.4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福利等。同比增加666.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故增长100%。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66.8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同比增加66.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故增长100%。
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9.52万元,项目支出108.2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42.1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发放退休补贴。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4.6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职工物业补贴。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9.1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金。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
5.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0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6.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编医疗保险。
7.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7.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8.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64.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工资福利等。
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资产清查费用。
10.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1.7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项目经费。
11.病虫害控制(项)支出决算为0.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病虫害控制项目经费。
12.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支出决算为30.2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经费。
13.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支出决算为2.7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生态资源保护项目经费。
14.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驻村工作人员补助。
15.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6.8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9.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0.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支出108.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3.40万元,支出决算1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73%;我中心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对比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同比增长0.0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我中心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对比数。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18%,我中心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对比数。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1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67%,我中心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对比数。主要用于购置公务用车1辆,购置费10.60万元。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4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实际支出减少。
我中心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对比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我中心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对比数。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实际支出减少。
我中心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对比数。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3%,我中心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数。主要用于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为1.09万元。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相应减少。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16个批次、共计13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6个批次、13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相应减少。
我中心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对比数。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55万元,我中心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11个,项目支出总额71.09万元。11个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绩效自评结果为:11个项目均评为一等,涉及资金71.0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部分项目支出进度慢,支出进度率低。(2)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绩效评价水平有待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1)针对部分项目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查找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时间节点,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联系,争取尽快拨付项目资金。
(2)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开展绩效管理政策理论、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培训,筑牢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经费项目,该项目预算经费19.3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7.32%,自评得分98.73分,自评等级一等,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监督抽样工作任务、确保我市动物产品食品安全,不发生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加工动物产品的行为,震慑了不法分子,促使生产、经营和加工者守法经营。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确保我市重大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的动物食品安全事件等。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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