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牢监管“篱笆” 守好集体“家底”——钦州市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有序
“在家门口就能找到工作,月工资近2000元。”浦北县官垌镇群生村群众吴大姐到村集体出租的厂房里工作后,美滋滋地说。
2020年,浦北县官垌镇群生村投入扶贫资金建设村集体经济厂房,承租方经营不善,一度闲置。官垌镇加强排查摸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多方协调解决招租难题,于今年4月成功将闲置厂房出租,为村集体经济带来7万元收入。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我市聚焦集体资产和资金管理、集体经济发展等关键环节,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情况开展清查核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助力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齐抓共管,联动协作促推进
“村集体收益有多少,公益金怎么使用?”日前,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来到浦北县张黄镇福山村开展村级集体资产清算、合同清理和项目清查。
该局联合市委社工部、市司法局、市财政局等多部门,通过座谈交流、翻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到镇村一线督导指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坚持联动协作、精准施治,紧盯重点对象、突出重点领域、严查重点问题,该局对资产项目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镇(街道)进行重点排查。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会商,构建会商协商、信息通报、线索移交等协作机制,强化市、县、镇、村四级联动,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时限,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统筹协调、合力推动的工作格局。
市纪委监委同步跟进聚焦责任落实、廉洁风险防控等重点关键环节,靠前监督、精准监督,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推动监督和监管同向发力,扎牢村集体“三资”监管篱笆。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我们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对接,就财务管理、合同签订、项目实施、审计监督等问题进行会商,共同指导基层规范管理。”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紧盯重点,全面检查明底细
“经检查,目前各县(区)不同程度存在经营性资产项目盘活利用不佳、‘三不’合同整改进度慢、村集体公益金使用支出不规范等共性问题,请组织加快整改。”今年9月,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4个县(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开展明察暗访。
围绕村集体清产核资、项目资产移交、项目资产“成而不用、用而不好”、“三不”合同、收益分配五个方面确定整治重点,通过公开受理、实地核查、入户走访等方式,紧盯“群众反映”“部门反馈”“重点环节”深入细致开展全面排查。
“有的村对集体‘三资’家底不清、产权不明,部分公益性资产未按规定划转到集体;有的集体产业发展‘重栽轻管’,经营性资产项目收益偏低……”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发挥“驻”的优势,开展“贴身”监督,聚焦职责精准发力,及时将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筛选出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向市农业农村局反馈,督促压实责任,限期整改,提升监督实效。
通过紧盯重点环节,精准排查发现问题,压实整改责任,推进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整治走深走实。目前,全市共排查资产清产错登漏登问题1837个,项目资产移交资料不完备4678个,“三不”合同问题803个。
分类施策,强化整改见实效
既要“当下改”,又要“长久立”。该局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发现问题加强指导整改,修订完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对清产核资、资产移交、资产运营、合同管理、财务管理、收益分配、债权债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逐项研判,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有效堵塞侵占集体资产、截留挪用集体资金和违规支出等管理漏洞。
“要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加强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切实整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不合理不规范问题。”近日,该局工作人员在灵山县三隆镇开展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回头看”,督导整改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签订不规范、资产资源违规占用等问题。
此前,在三隆镇金东村排查不合理、不合法、不规范“三不”合同时,该局发现集体山林出租给某有限公司的合同金额低于当地同类型、同质量标的物租赁标准,随即责令对该合同进行整改。经村委与承租方沟通协商,按市场同类型标的提高山林租金,促进村集体年增收1.28万元。
以排查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促进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升集体经济效益。目前,全市纠错核实和补登漏登资产8700多万元,整改经营效益差或未获得收益及本金的项目,收回各类本金及分红594万余元,收回项目抵押资产近200万元,盘活闲置资产增加收益203万多元,整改收回山林、鱼塘635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