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下达1.91亿元冬春救助资金
今年以来,广西自然灾害多发频发,不少地区遭受洪涝、台风、干旱、风雹、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近日,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91亿元,支持受灾地区开展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工作。
此次下达资金主要对因当年冬寒和次年春荒受灾的群众在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基本困难给予补助。各级财政和应急管理部门将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抓实抓细冬春救助各项工作,尽快将资金按政策要求拨付到位,同时加强监督和管理,共同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会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指导督促相关市县做好资金发放工作,确保在春节前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