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打出禁渔管理“组合拳” 守护“母亲河” 织牢“生态网”
记者昨日从柳州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今年禁渔期启动一周以来,柳州市各县区打出禁渔管理“组合拳”,通过入户宣传、联合巡查、收缴销毁非法渔具、发动群众监督等举措,全力守护水域生态环境。
今年柳州市禁渔期为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覆盖全市所有自然水域、通江湖泊和库区。禁渔期间,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一切使用网具和电鱼、毒鱼、炸鱼等方式的捕捞作业。
连日来,鱼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人员深入里雍镇、白沙镇等,在沿江村屯、码头和渔船停泊点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向村民、渔民讲解禁渔规定。执法人员现场提醒:“使用地笼网捕鱼也是违法的,不仅会被没收工具,还要面临罚款。”截至目前,已发放宣传资料百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
在宣传引导的基础上,执法检查同步跟进。鱼峰区农业农村局联合鹿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对红花电站下游、洛清江等重点河段开展常态化巡查。在白沙镇青龙双洲、龙头屯等地,执法人员当场收缴地笼网、电鱼杆等非法捕捞工具,并集中销毁。相关部门还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反禁渔期规定的行为。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全市范围的宣传和巡查力度,严格落实禁渔管控措施,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渔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