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扎实有力
近年来,凤山县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严格督导督查,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最坚定的决心、最务实的措施、最过硬的作风高质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污水治理稳步推进。该县加大对农村污水治理的投入力度,结合项目规划区实际地形与人口分布,建设了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以及分散式污水处理站点。部分村庄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利用人工湿地等技术对生活污水进行净化,处理后的污水达标排放,有效改善了村庄周边水体环境。截至目前,凤山县已建成84个污水处理设施,完成70个村庄的农村整治工作,对34个行政村实现了农村污水治理管控。从周边河流水质监测数据来看,水体中的污染物指标显著降低,生态功能正逐步恢复。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结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厅下发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自然生态图斑变化情况,该县组织林业局、自然资源局联合开展核查,并持续加大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加强森林防火宣传与巡查,有效控制林地占用,降低森林火灾发生率。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行为,保障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与健康。通过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生态修复工程,森林生态功能不断增强,为野生动植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
稳步推进水资源管护。该县积极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划定工作,现已成功划定并获批1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涵盖2个县城区、9个乡镇及4个村级区域。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界碑、警示牌等标识,明确保护区范围。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清理整治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口、畜禽养殖场等污染源,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加强对河流水系的生态修复与治理,实施河道清淤、河岸绿化等工程,提高河流水体的自净能力,维护水生态平衡。
积极落实生态补偿政策。该县通过生态补偿资金的发放,提高了农民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对在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补贴,鼓励他们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发展经济。同时,加强对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发挥生态补偿政策的激励作用。
大力推广生态农业发展模式。该县鼓励农民采用绿色种植养殖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通过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民宣传科学施肥、安全用药知识,引导农民使用有机肥、生物农药等绿色农资。同时,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的环境监管,督促养殖场建设完善的污染防治设施,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目前,项目规划区内化肥、农药使用量连续多年实现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