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严打电鱼违法行为,守护水域生态环境
3月26日晚至27日凌晨,南丹县成功破获一起电鱼违法案件,有力彰显了当地对非法捕捞行为“零容忍”的坚定态度,为全县水域生态环境撑起坚实的“保护伞”。
26日晚,南丹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政执法中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人在该县吾隘镇同贡村威袍屯河段进行电鱼。接报后,该县农业执法人员与吾隘镇派出所执法人员迅速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抓捕行动。经过严密布控和蹲守,执法人员于27日凌晨2点成功将2名正在实施电鱼的当事人当场抓获。经调查询问,当事人对其违法电鱼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电鱼工具一套,并查获渔获物4公斤。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此次成功打击电鱼违法行为,不仅是南丹县相关部门执法力度的一次生动体现,也是守护水域生态环境、维护渔业生态平衡的重要举措。
为做到全方位全时段打击非法捕捞,近段时间以来,南丹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立24小时全天候的值班制度,对辖区主要水域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做到渔业违法举报,执法人员随叫随到,赢得了群众信任。检查同时,执法人员加强对周边群众渔业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讲,对渔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强化辖区群众安全意识和依法捕捞意识。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余人次,查获地笼16张,电鱼违法行为1起,有力震慑了管辖水域非法电力捕鱼行为。
接下来,南丹县将继续保持对非法捕捞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力度,广泛宣传禁渔政策和法律法规,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线索,共同守护好全县的水域生态环境。
据了解,南丹县实行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范围覆盖全县水域全境。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同时严禁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以及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等行为。
执法人员现场查扣的非法捕捞工具(地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