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第四调研组到桂林市调研农村集体经济工作
为贯彻自治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落实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攻坚行动,11月16日—18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江丽海率第四调研组一行4人到桂林市象山区、荔浦市调研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情况。
调研组认真听取了荔浦市和象山区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汇报,查阅有关项目台账,了解其2023年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并就集体经济收益、项目运营、收益分配执行情况、风险防控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调研组在荔浦市实地考察了茶城乡坪社村洗果场、修仁镇绞股蓝泉水厂、青山镇三联村种植大棚和荔水青山田园综合体项目,在象山区调研了平山村木艺园和北芬小村项目。调研组要求认真抓好2022年国家考核反馈问题和自治区“回头看”发现问题的整改,协同推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增收,要以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攻坚行动为契机,规范村级集体“三资”运营管理,确保今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各项目标任务实现。
自治区畜牧站、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桂林市农业农村局,荔浦市和象山区党委、政府,农业农村局,集体经济办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在象山区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工作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