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过渡期最后一年如何开展好乡村振兴工作
一、如何确保“三保障”、饮水安全落实到位。
(一)教育保障方面:一是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进一步压实学校控辍保学主体责任,落实“双线四包”和“联防联控”责任,加强工作统筹和常态化督导检查,及时更新完善各项工作台帐。二是扎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全面落实各学段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强化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学生资助,确保应助尽助。继续实施好雨露计划。三是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进一步做好教师补充工作;落实乡村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加大对乡村教育的帮扶力度。
(二)医疗保障方面:一是提升医保参保管理水平。加强医保、税务、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间沟通协调和信息数据共享,准确掌握动态变化,精准排查断保漏保情况,对外出务工人员做好跟踪管理,离职人员及时反馈情况,职工离职断保超过3个月的,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确保医疗有保障。巩固全民参保成果。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参保动员工作,防范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群众患重大疾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出现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在6月底前落实困难特殊人群2025年参保补助资金兑付到位,确保分类资助参保政策落实到位。二是持续巩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继续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持续保持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空白点”动态清零,政府办村卫生室基本配备符合相关要求。强化乡村医生学历提升和业务培训,稳步提升乡村医疗服务能力,有效解决农村居民就近就便看病问题。按要求严格落实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对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患者在县域内定点乡镇卫生院住院时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对象和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享受县城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保持不变,确保政策应享尽享,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三)住房保障方面:一是加强农房安全状况动态监测。严格农房改(扩)建管理,做好农房安全常态化巡查机制,发现疑似危房的,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鉴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并按照“能拆尽拆、鼓励快拆”的原则依法实施拆除;对暂时不能拆除的,加强政策宣传,做好封闭、警示等安全管理,切实消除危房住人和危及他人安全的风险。二是持续高质高效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制定《灵川县202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任务、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管理等要求。严格落实农房管控要求,强化农房建设审批并加强批后监管,实施建房全过程管理。
(四)饮水安全方面:一是构建多元化农村供水工程投融资体系。按照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目标,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通过申请地方专项债券、银行贷款、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强化各类财政资金统筹,积极争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一般公共预算等各类财政资金支持农村供水项目建设。二是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衔接水网建设,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大力推进集中供水规模化,因地制宜实施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深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攻坚行动。力争到2025年底,灵川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9%,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30.04%。三是积极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建立完善专业管理组织机构和专业管理标准流程,建立健全县域智慧供水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县域统管机构监管考核、信用评价、激励约束,确保供水工程实现良性运行。四是纵深推进农村供水水质提升行动。开展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涉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预防和控制农村供水工程重金属超标问题和隐患。组织开展水质检查,强化巡检抽检,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五是持续巩固拓展农村供水脱贫攻坚成果。压紧压实农村供水管理责任,开展农村供水状况排查,抓好常态化动态监测,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年内实施维修养护项目覆盖服务人口5.53万人以上,健全农村供水问题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畅通问题反映通道,对各类渠道反映的供水问题线索,及时组织办理和跟踪督促,确保问题动态清零。
二、如何开展好“四个一批”分类推进项目工作。讨论主要围绕帮扶产业项目排查、化解风险、减少存量、遏制增量方面进行。
(一)建立精准排查机制,夯实分类施策基础
一是全面梳理产业项目。依托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梳理2013年以来的经营性帮扶产业项目清单,核查项目运营现状、联农带农能力及发展前景。重点排查资产闲置、经营困难、带农效果弱化的项目,建立“四个一批”分类台账(巩固、提升、盘活、调整),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二是建立风险点台账。将扶贫(帮扶)资产中的主要风险点作为排查重点,如低效闲置、债务隐患等,形成问题清单并动态更新,确保风险隐患清仓见底。
(二)精准施策化解风险,推动存量优化
一是差异化处置存量项目。巩固一批:对运营良好、效益稳定的项目,通过优化管理、延长产业链等方式提升综合效益。升级一批:对技术落后但前景良好的项目,引入新技术、新业态实现转型升级。盘活一批:对低效闲置资产,通过重组、租赁、转让等方式激活资源。调整一批:对落后停滞且无市场前景的项目,稳妥退出或转型为其他产业。二是强化挽损机制。对市场前景差、技术落后的项目,通过资产重组、用途优化或有序退出释放资源。
(三)强化风险监测与增量管理,遏制低效增量
一是建立帮扶项目动态监测机制。定期评估产业效益和风险,避免重复低效投资。对新项目加强可行性论证,确保符合市场需求和资源禀赋。二是动态监测项目停产、闲置及联农带农失效等风险,定期评估资产效益,避免资源浪费。三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中央衔接资金60%以上、自治区衔接资金50%以上用于产业发展。严控新增项目质量门槛。强化项目前期论证,优先支持产业链完整、带农效果强的产业(如特色农业、农旅融合)。
(四)完善保障体系,确保长效推进
一是加强宣传与培训。开展防风险宣传和产业管理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和群众的风险识别能力,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线索举报。二是深化联农带农机制。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等方式强化产业与农户利益联结,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三、如何做好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工作。讨论主要围绕识别纳入和风险消除方面进行。
截止2025年9月18日,我县共有脱贫户(含监测对象)7366户24505人,其中稳定脱贫户6320户21197人,监测对象1046户3308人(消除风险819户2728人,未消除风险227户580人)。
当前工作中存在问题:监测对象“应纳未纳、纳入不及时”和风险消除操作不及时问题时有发生。
下一步的措施: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及时开展全县2025年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努力实现到9月20日前有效解决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纳入不及时、帮扶不精准、风险消除不规范等问题,到12月底前持续保持问题“清仓见底、动态清零”。
四、如何抓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回收工作。讨论主要围绕核实续贷需求条件以及提前做好贷款到期回收提醒工作方面进行。
按照自治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管理办法:“脱贫村、有脱贫人口的非脱贫村成立村级工作队,在乡(镇)政府领导下开展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协调放贷银行完成脱贫人口评级授信、贷款申请审核、贷款资金使用监测跟踪及偿还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和分工,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和银行做到:一是联合放贷银行做好贷款到期回收工作,按照要求做好到期提醒工作,确保小额贷款资金安全回收;二是对无偿还能力的脱贫户到期未能还款且不符合续贷或展贷条件,追索90天以上未能偿还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启动风险补偿机制;三是对于因生产发展有贷款需求的脱贫户,应贷尽贷,提供资金支持,提高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五、如何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实和管理工作。讨论主要围绕两项补贴、雨露计划和公益性岗位的政策落实和管理方面进行。
(一)加强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一是在资金允许下增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使更多无法外出就业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能就近就地就业;二是始终坚持岗位的公益性,确保安置对象资质符合条件,督促各乡(镇)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申请材料真实、齐全,劳动协议(合同)签订规范,民主评议、审核公示、乡(镇)审批县级备案手续完整;三是加强日常监管。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督促用人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上岗人员出勤记录,监督上岗人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建立日常监督制度,确保“有岗有人有事有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杜绝虚设岗位、冒名顶替、优亲厚友、人情安置,避免“吃空饷”、政策养懒汉、变相发钱等行为;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对人岗不符的,责令用人单位整改,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聘用人员,加强引导、督促用人单位加强教育管理。
(二)进一步抓好跨省就业交通和县域内务工劳务补助发放工作。一是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继续发挥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提高政策宣传覆盖面,避免出现漏补现象;二是严格审核把关。跨省就业交通补助和县域内务工劳务补助是增加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稳定性收入的重要举措,县、乡镇、村高度重视,共同组织实施,严把审核关,杜绝弄虚作假、冒领套取资金现象发生;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县、乡(镇)、村三级要做好申报材料收集工作,确保申请材料真实、齐全,档案规范完整。
(三)扎实开展雨露计划工作。积极开展雨露计划宣传、核查工作,及时发放雨露计划项目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