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生猪养殖户生物安全管理十要点
为切实提高中小养殖户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疫病发生与流行,保障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现提出以下生物安全管理要点:
一、抓好硬件设施建设
猪舍应配置防蚊防蝇防鼠设施,外围需设置物理隔离(可采用彩钢板、铁丝网等材料,高度不低于1.5米);进入猪舍道路须硬化。在猪舍入口应设置车辆消毒池(垫)、人员鞋底消毒盆(垫)和洗手盆,条件允许的可设置人员进出专用消毒通道。在猪舍外设置独立的饲料等物资仓库和蓄水池。
二、加强人员管理
饲养人员进入猪舍前,应更衣、换鞋并对手部、鞋底消毒,有条件的应洗澡、更衣、换鞋和雾化消毒。饲养人员不直接接触未煮熟的猪肉及猪肉产品,外出不随意串门,不随意到生猪屠宰场、农贸市场、其他猪场等风险场所。严格限制外来人员进入猪舍,尤其是生猪贩运、保险理赔、兽医等人员;外来人员确需进入猪舍的,按照饲养员进入猪舍的要求更衣、消毒。
三、规范车辆管理
严格限制车辆进入养殖区域,确需进入的,应对车辆进行严格的消毒。
四、加强饲料等物资管理
应批量采购饲料等物资且包装完整,以减少物资进场次数;物资在进仓库前,需对外包装进行消毒,无法消毒的,放置不少于1个月后方可使用。
使用散装米糠、麦麸、豆粕以及青贮饲料的,饲喂前须煮沸10分钟。
五、严格猪只管理
购买的猪只应附有动物检疫证明、佩戴耳标,耳标号应与动物检疫证明标注一致,不购买未经检疫的猪只,不从流动猪贩购买猪只,不买来源不明的猪只。
提倡自繁自养、全进全出的饲养模式。确需外购的,应选择信誉好的猪场,猪只进场后,3日内要向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猪只应隔离饲养21天,经确认健康后再混群饲养。
卖猪前应申报产地检疫,禁止外来人员进场选猪、赶猪;出猪后,须立即对通道、地面进行消毒。
猪只出栏后,应对猪舍进行彻底清理、消毒,空栏不少于两周时间。
六、做好饮水管理
优先使用深井水或自来水。避免使用地表水和浅井水,确需使用的,用漂白粉对水体消毒后方可使用。
七、加强饲养管理
由专人负责猪只饲养,每天清理饲料残留;不饲喂霉变饲料、不使用未经高温煮沸的泔水(潲水)喂猪。加强临床巡查,发现异常猪只及时隔离。
八、做好清洁卫生管理
保持圈舍清洁干燥,及时清理粪便积水,防止蚊蝇滋生;定期灭鼠,防止鼠害。
九、规范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发现病死猪要及时报告,禁止宰杀、食用、出售或随意丢弃。应采用符合规定的方式进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或委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处理,处理完成或转运后要对相关场所、区域进行彻底消毒。
十、严格实施免疫
严格实施口蹄疫强制免疫,同时做好猪瘟、猪伪狂犬病、猪流行性腹泻等疫病免疫;要从有资质的经营企业购买疫苗,禁止使用未经国家批准的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