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阳区查处一起非法电鱼案
自7月1日起,广西境内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结束,广大渔民又可以开渔作业。然而有少数人却动起了歪心思,用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方式捕捞水产品,严重破坏了渔业市场和生态环境。近日,田阳区成功查处了一起涉嫌使用非法捕捞工具进行电鱼的案件。
8月4日5时15分,田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百育镇七联村东帮上屯的右江河岸巡查时,发现一艘正在靠岸的船只有可疑灯光晃动,疑似正在进行非法电鱼作业。执法人员迅速登船控制住嫌疑人,现场查获1个电路板、2个电瓶、2个网兜、15米线缆、1套升压器。经初步问询取证,该嫌疑人涉嫌在船只上非法安装禁用渔具,且试图进行违法电鱼活动。目前,田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立案处理。
电鱼作为灭绝性的捕捞,又被称为“绝户”捕捞,会对水生生态系统构成毁灭性破坏。电捕器输出电压高达上千伏,可无差别攻击电场内所有生物,鱼类的瞬时死亡率超过90%,小虾、贝壳、螺蛳、微生物等也将同步灭绝。同时,电鱼行为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极易引发触电事故,危及人身安全。
田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陆荣堂提醒,电鱼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广大群众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积极举报非法捕捞行为,共同保护渔业资源,维护生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