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农业农村局 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征集北海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规范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和《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25〕5号)要求,现就建立北海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办事公正,廉洁自律,能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二)身体健康,可进行户外勘察活动,能够胜任现场审验、技术评审和指导服务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
(三)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农业类:土壤学、植物营养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园艺技术学、作物栽培学等;自然资源类:土地资源管理、土地整治工程、地理信息系统、地理科学、土地规划等;水利类:农业水利工程等;生态环境类:环境工程等;检测类:化学、分析化学等),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四)熟悉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规范标准及相关产业发展动态,能认真按要求履行评审、咨询、检查等工作职责,有参与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五)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
二、工作职责
(一)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发表意见。
(二)为北海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管理工作中涉及的技术咨询、评审等工作提供指导服务。
(三)参与全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地勘察、土样采集、样品检测以及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等环节的验收评定。
(四)认真执行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相关程序和规定,遵守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相关要求,履行专家义务,严守工作纪律,确保高质量完成验收工作任务。
三、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进入北海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的人员均可申请加入,并如实填报《北海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个人自荐的经本人签字),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等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至北海市农业农村局农田科邮箱bhsnyncj_ntk@beihai.gov.cn或自然资源局耕保科邮箱bhsgsk@126.com。
(二)北海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审核情况拟定市级专家库专家初步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纳入市级专家库,同时将入库专家名单公告社会。
四、有关事项
(一)根据全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次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3名专家,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等相关工作。
(二)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给予劳务报酬。
(三)市级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责任追究、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市级专家的,取消市级专家资格,并适时补充其他符合条件的专家加入市级专家库。
(四)截止时间:2026年2月6日。
附件:北海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表
北海市农业农村局 北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30日
(公开前需经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李静雯、0779-3969113,市自然资源局段燚、0779-3205083)
附件:北海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表.wp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