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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5-18 13:50     来源: 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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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链接:https://sydw.gxrc.com/Sydw/ArticleDetail/c0ee5728-db4c-4cce-a408-473e8b247d7a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桔研究所)创建于1965年,位于国际旅游名城桂林市,属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柑橘、葡萄、桃、李、梨、柿、食用菌、蔬菜等特色作物研究,现有院士工作站等26个科研平台。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87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nynct.gxzf.gov.cn)及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试通知、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nynct.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2021年5月20日8:00—5月28日18:00。

(二)报名办法

由报考者向具体招聘单位报名,报考者应根据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口报名,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接受电话报名,报名时必须采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分为两个步骤:

步骤一:网上填报

报名人员须先填写《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并

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4)。邮件名及附件名均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序号+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如:“1+农情分析员+张三”因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无法联系考生本人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步骤完成之后即可按照步骤二提交应聘材料,不用等待通知。

步骤二:提交应聘材料

1.《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签名处须手写签名,附件2)。

2.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签名处须手写签名,附件3)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以PDF的形式扫描发送电子邮箱,在面试开始前2天必须核验原件)。

4.报考职位有任职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以PDF的形式扫描发送电子邮箱,在面试开始前2天必须核验原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6.个人健康承诺书(签名处须手写签名,附件6)。

7.个人健康码截图打印(可通过微信搜索“邕易”小程序申领个人健康码,截图时请勿隐藏名字和身份证号)。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报考单位邮箱。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材料提交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

1.现场提交:在报名时间范围内携带本人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单位,由工作人员现场接收,查验材料后则把原件退还本人。

2.快递送达:请将应聘材料在指定时间内通过快递方式投递到报考单位,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建议使用顺丰或者邮政快递,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以收到材料的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超出规定时间范围的视为报名无效,以快递方式投递应聘材料的,须在面试当日携带本人应聘材料的原件到现场,由工作人员当场查验。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 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时提交的应聘材料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三)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方式详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联系方式表》(附表4)。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结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开考岗位、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21日8:30—5月29日18:00。

(五)笔试    

1.笔试方式

除考试方式为面试、试讲、考核形式的所有岗位报考的岗位外,其他所有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参加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开考比例

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应减少招聘计划至规定开考比例。个别岗位达不到1:3比例,近两年内多次招聘并经降低资格条件后,仍未招聘到人,且确实需要当年进人的,必须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核准后才能降低比例开考。

3.笔试内容

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

4.笔试时间

2021年6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5.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考场设在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的笔试公告)。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 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笔试前三天在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自行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6.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或者报考单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成绩查询时间:2021年6月19日前。 

(六)面试(试讲)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除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核准降低笔试比例开考的岗位外,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发布面试(试讲)公告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面试(试讲)公告,面试(试讲)公告明确面试(试讲)人选名单、面试(试讲)时间和地点。同时,各招聘单位还应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试讲)人员;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应做好相关记录,并有2名工作人员签字确认。面试(试讲)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试讲)资格的或面试(试讲)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试讲)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试讲)。

发布面试(试讲)公告的时间:面试(试讲)前5天。

面试(试讲)时间:预计安排在2021年7月上旬前,详见面试(试讲)公告。

3.面试(试讲)资格复审

面试(试讲)前,各招聘单位组织开展面试(试讲)资格复审工作。面试(试讲)资格复审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

面试(试讲)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2天内进行。

4.确定面试(试讲)合格分数线

面试(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核准降低比例开考的岗位或面试(试讲)时因考生缺考,面试(试讲)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试讲)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试讲)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试讲)成绩现场宣布,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

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

没有笔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试讲)成绩。

(七)考核

面试(试讲)结束后,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有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没有笔试的岗位,面试(试讲)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考核。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从同一职位面试(试讲)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委托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的重点是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招聘单位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同一职位面试(试讲)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  

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审核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和招聘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考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总成绩、岗位排名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无考察、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在公示中注明。

公示时间:具体看公告。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5829868(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0771-218258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联系人:欧凤珠、电话:0771-2182948;报考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表4。

原文链接:https://sydw.gxrc.com/Sydw/ArticleDetail/c0ee5728-db4c-4cce-a408-473e8b247d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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