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关于改革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桂财教〔2021〕17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成果转化条例》《关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试行将科研教学奖励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25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制定了《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和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4个科研项目和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管理办法通过广泛征求职工意见、院领导班子研究审核、院党总支委员会审核等程序后最终确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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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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