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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07-05 09:05     来源: 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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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rsxx/t12752667.shtml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厅直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

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桔研究所)创建于1965年,位于国际旅游名城桂林市,属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柑橘、葡萄、桃、李、梨、柿、食用菌、蔬菜等特色作物研究,现有院士工作站等26个科研平台。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3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六)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2022年7月6日),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6.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8.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nynct.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试通知、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nynct.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2022年7月6日8:00—7月15日18:00。

(二)报名办法

步骤一:网上填报

报名人员须先填写《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填写好后,双面打印、签名处须手写签名,扫描成PDF的形式,连同电子版和应聘材料一起放在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4)。邮件名及附件名均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序号+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如:“1+会计+张三”。本步骤完成之后即可按照步骤二提交应聘材料,不用等待通知。

步骤二:提交应聘材料

1.《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签名处须手写签名,附件2)。

2.《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签名处须手写签名,附件3)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以PDF的形式扫描发送电子邮箱,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必须核验原件)。

4.报考职位有任职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以PDF的形式扫描发送电子邮箱,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必须核验原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6.个人健康承诺书(签名处须手写签名,附件6)。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报考单位邮箱。纸质版应聘材料请在指定时间内通过快递方式邮寄到报考单位,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建议使用顺丰或者邮政快递,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以收到材料的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超出规定时间范围的视为报名无效。以快递方式投递的应聘材料,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必须核验原件。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 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核、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不接受电话报名,报名时必须采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应聘材料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三)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方式详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联系方式表》(附表4)。

(四)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7月22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nynct.gxzf.gov.cn)查看本人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笔试    

除考试方式为面试、试讲、考核形式的所有岗位报考的岗位外,其他所有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参加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实施的笔试。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不指定教材。

原则上,笔试和面试(试讲)每个岗位按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确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面试(试讲)  

1.确定面试(试讲)入围人选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试讲)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试讲)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试讲)入围人选。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试讲)前,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开展面试(试讲)资格复审工作。面试(试讲)资格复审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报名申请相关材料的原件,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代替。原则上,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0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发布面试(试讲)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试讲)公告,面试(试讲)公告明确面试(试讲)人选名单、面试(试讲)时间和地点。

面试(试讲)公告发布时间、面试(试讲)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形式

面试(试讲)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  

  5.确定面试(试讲)合格分数线

结构化面试和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试讲)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试讲)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试讲)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试讲)成绩现场宣布。

6.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

没有笔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试讲)成绩。

(七)考核   

面试(试讲)结束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试讲)成绩均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考核范围。

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从同一职位面试(试讲)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

考核结束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九)公示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总成绩、岗位排名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疫情防控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开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要求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及时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应严格履行防疫义务,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方式: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0771—5829868;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0771-2182548。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联系人:廖艳菲,电话:0771-2182948;报考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表4。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rsxx/t127526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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