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439号文件,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审,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符合《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批准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为农药登记试验单位。
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是农业部为依法做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保证农药登记试验的客观性和科学性而经过严格考核产生的。我院申请的农药登记试验范围:农林用农药试验(杀虫剂、杀菌剂)获得批准认定,这是我院承担农药登记试验单位38年以来,根据新的质量管理规范重新申请获批,再次彰显了我院农药试验分析能力与科学研究水平的综合实力。为政府农药登记工作把好关、为“三农”健康、持续、绿色、生态发展做好保障工作。
撰稿:阳廷密
校对:李怡杰
审核:刘升球
编发:李怡杰
桂ICP备19006652号 网站标识码:4500000028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