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北海市海洋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及全区农业农村暨乡村振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发展“三品一标”的要求,完成2022年全区“三品一标”发展任务,加快推进我区“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我厅制定了《2022年全区“三品一标”发展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2022年全区“三品一标”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发展“三品一标”的要求,完成全区2022年“三品一标”发展任务,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加快我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以下简称“三品一标”)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满足城乡居民消费不断升级的需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总定位,以“稳发展优供给、强品牌、增效益”为目标,大力扩大“三品一标”规模,增加“三品一标”产品供给,培育“三品一标”品牌,确保“三品一标”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2年底,全区有效期内“三品一标”达到2400个,其中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总数突破1400个。“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达到98 %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全力推进绿色有机稳步增长,不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一是要强化推进机制。今年继续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发展任务(附件1)列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各地要以此为契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努力把发展“三品一标”列入当地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范围。要及时足额发放2022年自治区财政农产品“三品一标”补贴资金,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要积极安排一定的“三品一标”补贴资金。要继续落实原国家级贫困县优先受理、优先检查、优先审核的措施,原国家级贫困县从脱贫之日起5年过渡期内,全部免除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核费和标志使用费,减免中绿华夏有机农产品认证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是要提升发展质量。不断优化绿色食品企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充分发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等项目带动作用,重点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食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发展绿色食品,加快推进畜禽、水产和加工类绿色食品发展。深入挖掘特色优势农产品资源,组织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工作,加强获证地理标志农产品授权用标管理工作。以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产品为主导,推动农产品地理标志出口,带动地理标志农产品开拓海外市场。
三是要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积极争创国家级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全国绿色食品(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深入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示范保护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发展一批乡愁特色产业。
(二)坚持严把审查监管关口,确保“三品一标”质量
一是要严格入门审查。以规范申报材料、强化现场检查、落实落细各级审查责任为重点,把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审查关口。绿色食品要以贯彻落实新版《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工作规范》和《绿色食品现场检查工作规范》为契机,全面落实审查职责分工、申请条件和要求、审查内容与要点、综合审查意见及处理、现场检查程序、现场检查要点与要求、现场检查报告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农产品地理标志受理过程的规范和程序,严控准入门槛,加强对申报产品特色品质、人文历史、声誉基础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等内容的审查。
二是严格证后监管。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三品一标”日常监管工作。各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辖区内绿色食品企业(含绿色生资、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等)100%开展年检,对不低于30%的无公害农产品企业进行督察,认真检查企业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标志使用、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品追溯码等方面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农产品“三品一标”质量安全指标抽检力度,对“三品一标”企业落实“黑名单”制度和推进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开展绿色食品企业年检督导检查、市场监察。安排专项经费加大产品风险例行监测抽查力度。指导推动企业主动规范用标,集中处理不规范用标行为,提高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使用率。
三是继续推动质量追溯平台建设。各地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电子标签作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申报前置条件,实现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100%加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行带码销售。
(三)积极开展品牌宣传推介,提高“三品一标”影响力
一是要发挥“绿色食品+地理标志”品牌叠加效应。通过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绿色食品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培育壮大品牌,满足消费者对特色品质、历史文化、优质营养的多样化、个性化农产品需求。鼓励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企业积极发展绿色食品,打造一批乡土特色产业集群,形成品牌叠加效应,提升产业市场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推动优质优价机制形成。
二是要加强宣传与推介。积极运用新媒体,采取短视频、网上直播等多种形式宣传“三品一标”工作,充分利用广西农业农村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三品一标”专栏、广西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绿色食品专栏推介全区绿色优质农产品,形成宣传矩阵。继续开展“春风万里 绿食有你”绿色食品宣传月行动。举办绿色食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基地等活动,邀请绿色食品企业与基地、采购商、消费者、新闻媒体等代表参与活动,集中宣传展示广西绿色优质农产品,开展现场对接签约、产业交流等活动,创新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三品一标”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三是组织参加各种展览展销。各市农业农村局要积极组织辖区内获证企业、合作社主动对接各类展示、营销平台,强化产销衔接。组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企业带标参加第二十二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和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农产品地理标志专展暨第七届品牌推介会。组织参加全国农展馆的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展示馆广西展区建设。
四是要加快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积极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专业营销网点和渠道建设,联合经销商、行业协会等,采取展销会现场推介、深入基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构建绿色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新通道、新平台。鼓励企业和经销商建立专营店,引导批发市场、大型商超设立销售专区、专柜,支持生产和营销企业创建电商平台。
(四)强化队伍建设,明确职责分工
一是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三品一标”行政科室和工作机构,明确职能,配备人员,进一步推行“行政科股+事业单位”的人员队伍模式,保持人员稳定。各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检查员、监管员、核查员培养工作,发挥检查员、监管员、核查员的作用,提高其工作能力。
二是继续强化落实绿色食品分级审查要求。进一步明确绿色食品受理审查和现场检查市级工作机构工作职责,绿色食品申请受理通知书、受理审查报告、现场检查通知书和现场检查意见通知书由市级农业农村局或其工作机构安排检查员审查和盖章,绿色食品现场检查报告由实施现场检查的检查员出具。
三是加强内检员培训工作。全面开展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行动,组织我区企业内部检查员参与线上线下培训,全面提升企业内部检查员业务素质和履职尽责的能力,尽快熟悉掌握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和证后监管要求,督促内检员认真履职,规范企业生产经营,促进绿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需要强调的几项工作
(一)合理安排“三品一标”工作节奏。为保证“三品一标”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尽早开展新申报“三品一标”企业的生产指导和服务。针对季节性强的农产品,各地要组织指导企业及早计划,及时做好申报材料整理,一年生作物申请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尽量在播种前一个月提交申报材料。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同时做好申报申请的受理和审核,适时开展现场检查。要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在2022年10月前总体完成“三品一标”产品的上报审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二)强化重点产品现场审查。根据农业农村部“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要求,自2021年以来持续聚焦 “一枚蛋(鸡蛋)、一只鸡(乌鸡)、肉牛肉羊、三棵菜(豇豆、韭菜、芹菜)、四条鱼(大口黑鲈、乌鳢、鳊鱼、大黄鱼)”11个重点产品强化审查和现场核查。凡涉及上述产品申请绿色食品的,现场检查应有自治区级工作机构检查员参与,已由市、县级工作机构检查员完成现场检查的(包括材料已报送相关产品认证中心还未通过评审的相关产品),自治区级工作机构适时派员进行现场核查并补充相关检查报告。
(三)高度重视复查换证、续展和再认证工作。要高度重视和强化已获证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绿色食品续展认证、有机农产品再认证工作,确保已有“三品一标”存量。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有效期为3年,2019年获证产品在2022年将陆续到期换证,有机农产品证书有效期为1年。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定专人提前4个月以上在生产季节,组织、督促即将到期经营主体及时申报复查换证、续展、再认证,过期申报者将按新申报产品处理。
(四)认真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好相关网站资源,加强对认证登记企业指导服务力度。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相关材料表格可到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官网(http://www.greenfood.agri.cn/)下载。有机农产品相关材料表格可到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网(http://www.ofcc.org.cn/)下载。无公害农产品相关表格可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绿色食品专栏(http://nynct.gxzf.gov.cn/lssp/)“业务指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栏下载,也可向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自治区畜牧站、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站相关工作人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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