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推进我区农业生产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简称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引领农业绿色发展,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我厅决定实施广西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现将《广西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广西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实施好广西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农办规〔2021〕1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育种创新取得重要进展,农产品品质明显提升,农业品牌建设取得较大突破,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持续提高。审定登记优良新品种600个以上,新创建自治区级以上绿色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40个、自治区级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30个、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5个,培优塑强“广西好嘢”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0个、企业品牌200个、农产品品牌400个,争创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入选品牌50个,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达到1300个以上,全区制修订广西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400项以上,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全面推行并取得积极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品种培优。
1.发掘一批优异种质资源。利用3年时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加大珍稀、濒危、特有资源与地方特色品种收集力度。围绕我区优势特色作物、畜禽、水产、微生物等种质资源,筛选发掘高产、优质、抗病、适宜全程机械化的优异种质资源。建立健全种质资源库(圃、场、区)保护体系,确定资源保护单位,推进种质资源登记。(责任单位:厅种业管理处,自治区种子管理站、畜牧站、畜禽品种改良站、水产技术推广站、水产引育种中心,各市农业农村局。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提纯复壮一批地方特色品种。收集整理、提纯复壮广西地方特色优良品种,鼓励地方品种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经济文化价值,打造特色品牌,推动特色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责任单位:厅种业管理处,自治区种子管理站、畜牧站、畜禽品种改良站、水产技术推广站、水产引育种中心,各市农业农村局)
3.选育一批高产优质突破性品种。加强杂种优势利用、分子设计育种、高效制繁种等重点种源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农业生物育种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在水稻、玉米、甘蔗、水果、蔬菜、蚕桑、畜禽、水产、中药材、食用菌等产业领域培育出一批“桂”系良种,在本地品种良种化上取得重大进展。(责任单位:厅种业管理处,自治区种子管理站、畜牧站、水产技术推广站、农业技术推广站、水产引育种中心,各市农业农村局)
4.建设一批良种繁育基地。根据各地产业基础、资源禀赋、环境承载力和区位优势建设一批农作物种子(种苗)基地、畜禽核心育种场和水产良种繁育基地。创建以种业为主导产业的产业园,引导优势企业入驻,带动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多点集群发展。(责任单位:厅种业管理处,自治区种子管理站、畜牧站、水产技术推广站、水产引育种中心,各市农业农村局)
(二)加快推进品质提升。
1.推广应用优良品种。加快推广适应机械化种养、优质高产、多抗广适的突破性新品种,进一步提高新型优质高效品种覆盖率,增强良种对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供给以及农业增产的支撑作用。利用中国(广西)—东盟现代种业发展大会、品种品鉴等活动推介我区优良品种。(责任单位:厅种业管理处,自治种子管理站、畜牧站、水产技术推广站、水产引育种中心,各市农业农村局)
2.集成推广绿色生产机械。建设主要农作物和特色产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引进和推广适用于丘陵山区粮食生产、果菜茶菌生产、畜禽水产养殖的新机具新装备,并优先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推广畜禽现代生态养殖、高架网床环保猪舍、农副产品饲料化利用、全混压缩青贮饲料制作、铁桶猪场非洲猪瘟防控等所需机械及设施。(责任单位: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与饲料处,自治区农机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站、土壤肥料工作站、植保站等按职能分别负责,各市农业农村局)
3.推进耕地治理修复。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强化退化耕地质量治理,选择一批重点县(市、区)开展酸化耕地治理试点示范。利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持续开展农用地安全利用,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责任单位:厅农田建设管理处、科技教育处,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各市农业农村局)
4.倡导使用绿色投入品。加快推广生物有机肥、缓释肥料、水溶性肥料、高效叶面肥等绿色投入品。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提档升级,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鼓励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推动有机肥无机肥配合施用,加快推进畜禽粪便还田利用、绿肥种植、秸秆还田和商品有机肥应用。示范应用和加快推广以健身栽培、农业防治和生态调控为基础,以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科学安全用药为重点的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集成技术和产品,推进农药减量增效。推广安全绿色兽药,研发应用中草药等绿色饲料添加剂。(责任单位:厅种植业管理处、畜牧与饲料处、科技教育处,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植保站、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畜牧站,各市农业农村局)
(三)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建设。
1.培育“广西好嘢”品牌集群。积极构建“自治区+市+县”农业品牌梯次发展格局。结合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集群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地理标志农产品集群建设,打造一批“广西第一、全国知名、世界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引导培育10个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品牌龙头企业或企业联盟,支持1家品牌龙头企业上市,提升品牌集群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厅市场与信息化处,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各市农业农村局)
2.加强“广西好嘢”品牌集群管理。加快推进“广西好嘢”集体商标注册,完善“广西好嘢”目录制度和使用准则,发布“广西好嘢”品质标准和评价细则。全区建设350个“广西好嘢”数字化产地仓,推进广西农产品分选分级销售,加强“广西好嘢”品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打造中国高品质农产品新高地。选择100家标杆企业按照“广西好嘢”团体标准化生产加工要求,开展智慧农业、数字农业产业生产加工示范。(责任单位:厅市场与信息化处,各市农业农村局)
3.促进“广西好嘢”品牌营销。挖掘地理标志农产品种养历史、文化内涵和特色品质,讲好“广西好嘢”品牌故事,提升品牌价值。加强在央视等权威传媒以及新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农业展会、产销对接活动、直播带货等形式加大品牌推介力度,引导1000家区内优秀农业品牌参加国内外农业展会,形成“广西好嘢”品牌集群IP。(责任单位:厅市场与信息化处,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各市农业农村局)
(四)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
1.以标准化建设引领标准化生产。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的要求,制修订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套的农业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争取国家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加快农业产地环境、投入品管控、农兽药残留、产品初加工、储运保鲜、品牌打造、分等分级等关键环节标准的制修订。推进农业标准轻简化,完善粮食、蔗糖、水果、蔬菜、渔业、优质家畜、蚕桑、中药材等重要产业标准体系,实现标准制定与生产需求紧密衔接。(责任单位: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各市农业农村局)
2.以适度规模经营带动标准化生产。实施家庭农场倍增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发展壮大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持续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和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培育和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扶持一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牵头、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带动大规模标准化生产。突出培育农机、植保等类型的生产服务型合作社、合作社联合社、“全程机械化+综合家事”服务联合体等多元化专业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生资配送、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生产托管服务,推动农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责任单位: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乡村产业发展处、政策与改革处,各市农业农村局)
3.以农产品加工拉动标准化生产。以市场为导向,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推进农产品标准化、清洁化、智能化生产。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区批发市场发展,实施一批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市场与信息化处,各市农业农村局)
4.以平台载体促进标准化生产。充分发挥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示范引领作用,率先推行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打造一批示范典型。(责任单位:厅发展规划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乡村产业发展处,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各市农业农村局)
(五)持续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
1.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依法实施农业投入品登记许可,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和使用指导,建立农药、兽药处方药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购销台账。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制度和休药期制度。(责任单位:厅种植业管理处、兽医处,各市农业农村局)
2.推行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管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抓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和证后动态管理。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推进生产标准化、监管智慧化、特征标识化、产品身份化。(责任单位: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各市农业农村局)
3.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深入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严厉查处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物和其他化合物使用及超标问题。完善生产主体名录,细化日常巡查检查,增强重点监管主体的检查频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扎实开展监督抽查、飞行检查。(责任单位: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法规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市农业农村局)
(六)深入推进安全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
1.加强农产品认证和监管。积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推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申报工作。压紧压实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监管职责,落实监管制度,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大力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抽检和重点市场监察,全面开展绿色食品年检督导检查,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质指标跟踪监测,加强质量追溯管理。(责任单位: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各市农业农村局)
2.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优先将品质特色显著、人文历史悠久、品牌知名度高的产品纳入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重点支持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种繁育基地建设、核心生产基地建设,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及配套仓储保鲜设施条件。强化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控制和特色品质保持,扩大授权用标主体规模,推动“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优化并严格落实生产技术规程。规范标志授权使用,强化产品带标上市,建立健全质量标识和可追溯管理制度,推进身份标识化和全程数字化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各市农业农村局)
3.推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动种植、养殖主体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达标合格证和自我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指导生产者在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规范开具合格证,提升合格证的使用量和含金量,切实提升带证农产品的市场认可度。(责任单位: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各市农业农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成立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推进指导组,由分管厅领导担任组长,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强化统筹协调、多方协同,推进任务落实。完善考核制度,将农业生产“三品一标”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重点区域先行示范的所在县(市、区)应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推进小组,加强协调,聚合力量,推进落实。(责任单位:厅发展规划处,厅机关有关处室和厅属有关单位)
(二)加强政策支持。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在农业绿色发展、乡村产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种养业良种繁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项目资金和任务安排中,加大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的实施区域倾斜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鼓励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推动更多资源投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领域。(责任单位:厅计划财务处,厅机关有关处室和厅属有关单位)
(三)加强法治保障。积极推动标准化生产、产地环境保护、质量安全监管、农业品牌建设等方面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修订。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联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使用禁用投入品、破坏农业资源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厅法规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和厅属有关单位)
(四)加强宣传引导。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新媒体等各类媒体媒介,广泛开展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对农业生产“三品一标”的关注度。利用各种展会平台,扩大展示推介,提升农产品知名度。各地要及时总结典型,加强示范推广,营造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和厅属有关单位)
桂ICP备19006652号 网站标识码:4500000028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