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百色市芒果产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推行芒果及其制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鼓励支持芒果生产经营者使用百色芒果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据悉,《条例》是百色市首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的实体性地方性法规,聚焦全产业链发展,明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种植管理、流通与加工、标准化建设、品牌建设与保护、扶持与服务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职责。
《条例》明确强化品牌引领产业发展,由百色市政府制定芒果品牌体系战略规划,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善和落实芒果品牌培育、保护、运用机制,推动生产经营者使用“百色芒果”等区域公用品牌,鼓励和支持品牌建设。
《条例》固化提升有效经验做法,明确百色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芒果生长和气候因素等情况,提出当年芒果各主要品种开采上市日期,由市政府向社会发布,明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加强开采上市日期的宣传,引导芒果生产经营者科学合理采摘、销售芒果。
目前,百色市芒果种植面积137万亩,是全国最大的设区市芒果生产基地,芒果产业已经成为群众增收致富的一项支柱产业。2023年,百色芒果入围中国地理标志区域品牌百强榜。
“目前,百色芒果生产经营企业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48家,许可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7家,还有很大上升空间。”百色市市场监管局商标科卢洪涛介绍。
《条例》还明确开展芒果品牌保护工作,依法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冒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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