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工作,加强对绿色食品企业产品质量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的监督管理,近日,兴安县农业农村局与桂林市农业农村局的检查员组成绿色食品现场检查组到兴安县桂林玉基米业有限公司、兴安县鑫鑫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两家绿色食品企业开展2023年度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检查组严格按照《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工作规范》和《绿色食品现场检查工作规范》要求,通过企业汇报、会议讨论、产地环境状况、投入品存放、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查阅相关记录、总结会等形式,对两家获证企业的质量控制体系、环境质量体系、包装储存、缴费情况、相关档案记录等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组对企业存在的具体问题一一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出具体指导,根据综合检查情况,确认两家受检企业达到年检标准。
通过对绿色食品企业年检,提高了企业对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理念、投入品使用、规范用标方面的认识,对绿色食品企业今后更规范运行和兴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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